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村官岂能恣意妄为 不实播道,背后的真相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等是汕尾陆丰市甲东镇岱头村的村民林子泽,林金良,林明等叔侄;就与本村村民林炎,林打铁,林玉周,林玉钱等父子,发生坟墓纠纷一事的经过及事实作如下陈情,敬请详察! 我等先父于1982年年初去世,为让先父早日入土为安,故在本村一块名叫团树脚坟埔荒地上,简单修建坟墓(该地是我方,用自留地与本村村民许水柱有偿换用)。由于坟墓长期遭受风吹雨打,多次出现倒塌破裂;故我方决定于2014年农历4月13日动工对先父坟墓进行修整,4月15日我方雇用两位工人在平整先父坟墓时,在我等先父坟墓背后离龟壳2米远40公分深处发现有两个金斗(装骸骨容器)。因事前我方不知有人将金斗偷偷安放在此处以致该金斗受损,但我方仍出于人道,随即购回2个新金斗,将骸骨重新放入后置于附近树下妥善保管等其子孙前来认领(因金斗没有标注谁家先祖,故我方无法通知其人)。二十天后即农历五月初三本村村民林玉周携全家老少气势汹汹前来认领,指责我方“挖毁其祖坟,”并向当地派出所和镇政府报警。 当地党政及时派员前往事发地进行调查取证,取证结果并没发现有挖毁他人祖坟迹象。在事实面前林玉周不得不承认“是四,五年前偷偷寄存在此处的金斗,并非坟墓”。然而林玉周诬告不成又生毒计,再次向有关部门诬告我方“乱占村里十多亩园地,大兴土石新建坟墓,破坏殡改”。 对此,我方向有关部门解释清楚:一,林玉周及其兄弟在未经我方同意下,私自将二个金斗偷埋在我方祖坟范围内,我方施工时损坏是属无意。二,事后我方本着顾全大局,曾多次主动托人与对方协调,愿意向对方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经济赔偿,但对方始终不肯接受,我方已经仁至义尽。三,我先父的坟墓面积仅17平方米,此处工程纯属整修,不存在“新建坟墓”与“破坏殡改”事实。 综上所述,林玉周等的行为实属蓄意扭曲事实,有意破坏社会稳定。恳请上级党政机关警告,训诫林玉周,林玉周等“别再无理取闹,制造矛盾”。恳求上级党政机关明察秋毫,还我等之公道!显国法之威严! 此致 敬礼! 2015.4.8 陈述人:林子泽 林金良 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