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尾地面,经常会看到“旺铺转让”的告示,我总觉得非常可笑。
要转让的铺面大致张贴有两种告示:一是叫“旺铺转让”,另一种叫“旺铺招租”。另外如果要出售的话,就叫“旺铺出售”。百变不离其中,铺无不旺的,要转让的都是旺的铺子。换言之,不转让的铺就不旺的了?实在很奇怪,为什么人家不旺的铺面做的非常好,财源滚滚,你这个所谓旺的铺面却要插标卖首?实在可笑
真正旺的铺面,傻瓜才会转让,谁会嫌钱多的呢?大凡需要转让的铺面,都是做不下去的。既然是经营不下去的,然后腾出来转让给他人的,这有点不占着屎坑不拉屎的意味,而问题在于,既然经营不了的铺面还把它叫旺铺,这不坑爹吗?
真正能旺的铺面不会这样转的。如果是某店主要出门做其他大生意或者某些原因不得不腾手的,眼看这个铺面是真实可以赚钱的,真正的旺铺,要出手的,肯定先考虑自己的亲戚朋友兄弟姐妹。这一层关系一拉开,还轮得着外人看到“旺铺转让”的告示?还是那句话:没人觉得钱多的!
所以,旺铺是不会转让或招租的,只有不旺的铺面才会这样。每每看到有铺面贴着“旺铺转让”的字样,我总觉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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