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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国道鲘门段6货车相撞引火灾 汕尾消防奋战8小时成功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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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2: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2日凌晨,国道324线海丰县鲘门段大货车相撞引发火灾,经我市消防人员8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被扑灭。
  6月12日凌晨3时55分,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国道海丰县鲘门段平江饭店门口大货车相撞引发火灾,火势蔓延至周边车辆和民房,现场火势猛烈、多人被困,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该支队指挥中心立刻调派海丰县公安消防中队2辆泡沫消防车、一辆指挥车和1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出动全勤指挥部,调派城区公安消防中队3辆泡沫消防车、梅陇专职消防队1辆水罐消防车到场增援。到达现场后,海丰救援力量立刻组织火情侦查,发现平江饭店门口国道两侧共有6辆大货车已着火,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火势向周边的民房、饭店、农田蔓延。询问知情人了解到,肇事司机已被送往医院,6辆着火货车中1辆为空车,其余5辆分别载有化油器清洗剂、陶瓷、塑料原料、可口可乐瓶盖、饲料等物品。现场指挥员立刻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同时成立一个灭火组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布置在国道两侧进行控火,一个抢险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并疏散周边群众,一个供水组就近寻找水源、确保作战期间供水不间断。
  4时50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城区中队3辆泡沫消防车、梅陇专职队先后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海丰救援力量增设一支水枪,采用穿插、堵截的灭火战术,加大控火力度;城区、梅陇救援车辆采用运水的方式向海丰战斗车辆供水,并协助海丰扑救火灾;组织公安、交警疏散周边群众做好警戒,做好现场交通管制。
  7时1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11时05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11时53分,经过全体参战官兵近8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通讯员 汕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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