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15-9-30 14:29 编辑
铭记抗日历史,缅怀抗日英烈 --“烈士纪念日”红海湾党员干部公祭抗日合作军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今天上午,红海湾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干部职工、抗日合作军烈士后代代表、公安政法部门等和红海湾各界群众500多人到“抗日英烈陵园”参加公祭抗日合作军活动。 9月30日上午,“抗日英烈陵园”彩旗飘扬,锣鼓喧天。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在这里举行隆重公祭抗日合作军活动。红海湾区公祭活动由红海湾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文主持,整个公祭活动有五个程序:一是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二是向抗日合作军英烈敬献花圈;三是揭放挽联;四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火君在公祭纪念大会上讲话;五是干部群众瞻仰抗日英烈陵墓。 红海湾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火君在纪念大会上,回顾了七十四年前,抗日合作军在红海湾遮浪半岛一带剿匪和在红楼抗击日寇的英勇事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铭记抗战历史,缅怀抗日先烈,莫忘国耻,珍惜和平生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红海湾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加快项目建设,落实上级惠民工程,努力把红海湾区建设得更加美好,用优异的成绩来告慰抗日先烈。 为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写于2015年9月30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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