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东冲女生被奸案续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不应成为地方老百姓的口头禅,而应为当官者的一句实实在在的座右铭,响当当的警世录。应成为父母官的全部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10月6日,汕尾城事爆料现东冲女生被奸案一消息后,引发广大汕尾人民的转载热议,我想,这事不应被看成汕尾人民不爱汕尾,不维护我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恰恰相反,这事正体现新汕尾人民爱汕尾,共同构建平安汕尾的热切呼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弱者无奈的呼唤。姑且不论,此劣性事件的真与否,虚与实,究其问题产生的根源,还在于基层执法者未能及时处置案情,安抚民心,未能尽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触发的一次弱者挣扎和呼唤。是对我人民警察的鞭策和警示,也是给了我基层派出所及时处置案情,提高树立正面形象,为国为民立功的时刻。这难道不是我们父母官的职责?本来,事情简单得很,而科技又是多么发达先进。人民警察只要心系群众,秉公执法,把事件来龙去脉查清楚,那时节,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问题不都解决?人民群众不都皆大欢喜?可问题偏出现在这,以致问题就是个问题,不简单。下面且看看“为官者”处置事件的态度和做法。
据受害者家属等介绍,城区教育局长接报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新湖派出所长王维鑫,城区区委书记陈少荣反映情况,要求查清事实。并得到区委书记的高度重视。这不是在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核心价值观?
可是某基层派出所个别执法者的某些做法未免让人觉得有些不敢点赞。多名受害者报案后,不给报案人回执,为何?个中因由非常值得寻味。此其一。其二,有某某人言,你女儿是自己离家出走的,达不到立案条件。听到这,可能有读者心未怒然发已冲冠。明白人都清楚,潜台词大慨可能是,我也喜欢奸淫幼女,恨不得那个人是我,可现实又不是我,故而于此无关,束之高阁。然而,设若你女儿不是个女儿,是个男儿,明明是离家出走,但假如抢劫了政府银行,奸淫了某执法者亲属,看你还敢说无关吗?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为官者大可不必发怒。倘若你真怒了,证明你还有良心在,不至被狼吃。其三,让全部人都惊奇的是,昨晚,某基层派出所高度重视,召集全部涉案人、证人到派出所集中,见面,再分开做询问笔录。这里,有人想咨询一下司法部门的同志:这种调查取证的方式是否有效?让检举人和被检举人一起(他们都是熟人),他们还能坦言直言?更有甚者,某副所在正式询问之前,还威胁一关键证人,明明是没有的是,你不要说有!悲哉。证人还能当得了证人?这样的证词还有用吗?不,绝对有用:此事河蟹,鉴定完毕!然后,家属来电,大家回家。这,不正是典型的在为办案而办案?在敷衍上级,蒙蔽正义?老百姓造假要担责,难道为官者不是老百姓就不用担责?背后隐藏什么,意味什么,大家尽可去想象。有这样的办案程序吗?知情人多次证实,多次被派出所叫去作证,这些证词一点也没有采纳,居然不采纳为什么还要叫知情人半夜三更去派出所干什么呢?报警的当晚,也有知情人就在东冲派出所,某少女和其父亲都向知情人说一部分过程------但愿以上都不是事实。
倘若为官者不自律,不自警,完全可以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美丑,完全可以陷无辜者入狱。可是,真正的问题解决了没?民心的向背抓住了没?但前,全国全省全市正在严肃纪律,整顿风尚,这样为人父母官者,近的不说,远的为什么不学学海瑞,包公?办事公正点,原则点,总不能仗着者我上面有人,下面有钱,就可罔顾自身职责,无视法律尊严?总不能说市委书记石奇珠,省公安厅某某领导我认识,你不认识。可别这么说,须知,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自己的生死安危,关心的是公平正义,关心的是这样一种父母官还能当多久?自古民不与官斗,自知告不赢官,但任何贪腐官员,最终被人民群众赶下历史舞台。如果这种父母官,给你当上一万年,那只能遗臭一万年,谩骂一万年,世世代代为底层百姓所不耻。
现在我们不得不警惕某些派出所人员和涉案人员串通作伪证,有了事说成无事,有案办成无案,为犯罪人员开脱,视不知视频尽管删除,现在科技是可以复原的,拍视频和上传视频的人到微信是有痕迹的,这一点是删除不了的。事实就是事实,要不家属怎一次又一次实名上访呢?就是因为某些派出所人员无正气,老百姓才有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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