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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文化公益 于 2015-10-29 15:46 编辑
【网批机关部门车辆可停 百姓办事车辆小停被罚!】
导语:自2015年4月起,汕尾市市区交警大队按照《城市畅通工程》有关标准,将市区公园路路段、康平路路段和城南路实验小学门口路段建设为“严管路”,实施严格管控。据介绍,交管部门还在这三个路段设立隔离护栏进行车辆分流,同时划定了自行车专用行驶通道。对违反规定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进行劝说,并规划了临时停车道。
2015年4月起,汕尾市区设公园路路段、康平路路段、和城南路实验小学门口路段为“严管路”,而且是按照所谓《城市畅通工程》有关标准而制定。
据了解,在此三路段设立的机关部门有:汕尾市旅游局、汕尾市物价局、汕尾农垦局、汕尾市畜牧局、汕尾市老干局、实验小学、旅游总公司、城区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等成十个对口部门。
网友认为,市区在这三路段设严管,大方向来说,这是好事。但交警部门在此路段设临时停车道,却没有临时停车机器和规定的时间标准,见车停在路旁边就抄罚单,拿严管为借口,抄罚单就是不作为!甚至鱼肉百姓!再这,多年来,政府在规划城市道路上,对于停车场的设置,老百姓已经是吐槽多多!政府原罪为何强加给百姓呢?
以市民周先生为例,他于近月在中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车辆暂停也不过是几分钟的事,就被抄上罚单,署章为: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巡逻大队 。
质问一、汕尾市市区交警大队按照《城市畅通工程》有关标准设三路段为严管路,标准是什么?
质问二、交警突击贴罚单,临时停车不设标准,就算在机关部门办理业务,也二话不说,就开罚单。而政府部门的车辆,每天也是停在道路上,是否每天都能收到罚单,这是特权捉弄?执法的随意性,连续性和尺度的掌握在谁手里?没有标准的罚单,如何服众?
质问三、在城市规划上,政府对市区的停车场设置和停车机制,至今仍不完善,设严管,却以抄罚单为目的,政府原罪,为何强加给百姓?4月至今,所有的罚单罚款,该不该由政府财政侵占?或是交管部门内存?是否归还百姓?
质问四、交警部门所谓执法依据《城市畅通工程》,此《工程》政府下发的执行文件在哪?是什么情况?敬请科普!
(网友发贴质疑)
来源:汕尾吧 Asun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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