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我代表汕尾市财政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落实整改。正视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政务环境中存在的“衙门”作风、“吃拿卡要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二、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和财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三、坚持高效理财。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比规定时限缩短40%以上,并在7天内向社会公布。经人代会审查通过的年初预算,在20天内向社会公开并批复下达到各部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天内正式下达到各县(市、区)。在财政资金拨付环节,对支付手续齐全的,两天内办结拨付手续;对防汛抗旱、民政救灾、应急扶贫、突发事件等应急资金坚持特事特办。行政事业单位申报处置国有资产,10个工作日内批复。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出具预(结)算批复。采购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从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 四、坚持廉洁理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清正廉洁。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及被媒体曝光的当事人,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不兑现承诺或承诺落实不到位,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汕尾市财政局局长 詹伟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市人社系统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我代表汕尾市人社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切实履职尽责。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整治、正风肃纪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忠诚履职、尽心尽责。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施行,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公正文明、程序合法正当,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拖”等问题。 三、深化办事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及办事规程,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对媒体曝光的问题,马上查处,马上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30%以上,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全面落实文明接待、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工作主动热情,举止礼仪得体,用语规范文明,环境整洁明亮,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 五、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加强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导权力运行监管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问题。 以上承诺,我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3362955,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建议意见。对不兑现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仍然出现“吃拿卡要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承诺人: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少华
市国土资源局
我代表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作出郑重承诺: 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影响国土资源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从源头上严肃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不高、“吃拿卡要拖”等行为,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第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平台,全面公开权责清单。落实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以及上门服务等制度。坚持 “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优化服务质量,做到便民利民。 第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程序管理,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缩短办事时限,保证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内缩短30%以上,并在7天内向社会公布。 第三,大力推行“绿色通道”。深入落实“暖企行动”,建立服务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对在汕尾市落户的重点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全力帮助、支持、协调解决涉及国土工作方面的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办事程序,加快业务办理进度,力争重点项目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内缩短50%以上。 第四,严格落实督查问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377263,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督促巡查中发现、或者群众投诉举报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拖”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坚决予以问责,决不纵容姑息。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如工作措施没有落实,履行承诺不到位,政务环境仍然得不到有效改善,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余锡群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3291813 市委办:3398013 市政府办:3381123 市委组织部:12380 市委宣传部:3369553 媒体报料电话: 汕尾日报:3376146 汕尾广播电视台:33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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