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海湾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创业环境。
该区狠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落实工作,并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规定从事金融、电信等特殊行业,先办理前置许可审批手续后,再领取营业执照;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企业申领营业执照时,允许“零首付”,而且资金实行企业认缴制度,企业可根据自身运营需要,自行投入资金;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在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的住所;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要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不在核准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吴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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