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12-7 16: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上法,违者论处。
难道按你的意思,打了人的这个人问警察,你凭什么抓人,有没有红头文件规定可以抓这个人,你红头文件我看看?拿不出,那就曝光警察个人信息及媒体曝光。有红头文件,有正式规定。那好,凭什么法律法规?汕尾没有立法权,那就没办法抓,要全国人大制定一项专门抓这个打人的人的规定还有通过这项专门抓这个打人的人的处罚的法律才可以。可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通过的,汕尾没通过啊。
我K,按你的思维,略微想想我都觉得汕尾好DIAO。进步思维真靠前。好像被你这样一说,世界上做什么坏事都可以了。
观之前那么多帖子,我一直觉得你的想法还是很靠谱的,很爱护自己的地方,就拿某纪律片帖来说,很捍护地方价值。现在感觉就SOSO了。
处罚管理如果有不当,像埔陇宫那样提出质疑倒是没差,但是你的谬论……不敢苟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