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委正风肃纪在行动,基层干部“灯下黑”不收手 广东陆丰市一人大代表聚众持械摧毁50多亩防风林,到底该不该追究法律责任?而陆丰市东海镇党委书记提出所谓“协调”,欲以“私了”代替追究相关破坏生态林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东海镇头肖村不少村民对此表示不解。村民们多次向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物价局、东海镇党委政府反映,要求依法评估被破坏土地面积、生态林木、水利灌溉设施,和及时依法追究以“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为首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连日来,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不讲法律,讲江湖义气,经过多次“软硬兼施”协调方式,欲从中帮助涉嫌犯罪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避免法律追究,以提出赔款一万多元“私了”的方法。如果不接受“私了”,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可能就要处理维权村干部、村民,致使村民不敢正面提出合理诉求。 在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斡旋下,周镇潘涉嫌贿赂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物价局个别人员对被毁坏的林木涉案价值进行虚假评估,以便逃避刑事责任。 事实上,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聚众破坏生态林面积并不是10多亩,也不止近50亩。根据村民测量,遭受破坏的土地面积近90亩(按照破坏点计算,宽78米,长800米)。遭受非法砍伐近5000株防风生态林树木,但陆丰市物价局评估为近1600株,涉案价值近15万元,仅鉴定为1.35万元人民币,陆丰市物价局的评估价格是每亩850元人民币。而陆丰市东海镇开发区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普通林木为10元每株。根据了解,陆丰市约定征用土地及林木的统一赔偿标准是每亩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大面积几十年生长的生态林(防风林)遭到破坏,东海镇党委、陆丰市林业局、物价局处置不力,个别领导产生涉嫌放纵犯罪的情况。 在案发时,东海镇副镇长洪锦忠先后三次带队到达现场进行制止,陆丰市人大代表、深埔村主任周镇潘依然猖狂聚众持械强行毁掉50多亩防风生态林的违法活动。 村民们不解的是,东海镇党委、政府多次制止,每次出动人员到现场无法制止违法人员违法行动,没有查扣作案工具,破坏生态林推土机只是停下来一时半会,等待政府人员离开后又开始进行破坏活动。 案发至今,破坏生态林现场作案4部推土机没有查扣。 有知情人反映,周镇潘在破坏生态林之前已经取得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暗中授意,意图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案发后,涉事领导被指利用职务之便,向当地群众施压,以平息人大代表摧毁生态林一事。 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而陆丰市主管部门在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的干扰下,规避调查。 时至今日,陆丰市林业局、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没有依法对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进行立案侦查。据悉,正在等待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为周镇潘一手策划取得“私了”的“协议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周镇潘涉嫌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罪或非法破坏生态林罪,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或生态林木2立方以上,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司法人员失职渎职或拒不依法移交刑事案件,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控,将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该案侦查部门办案人员迟迟不予依法对周镇潘进行立案侦查,将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 另外,陆丰东海镇党委个别领导将面临干预插手司法案件的检控。 相关链接: 转眼间,陆丰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又犯案,率众非法毁坏防风生态林。周镇潘,犯两宗持刀枪伤人犯罪,在刑满释放带病入党及涉嫌贪污村集体资金等问题被查,其利用东海镇党委委员黄伟彬醉酒在党委书记陈武钢办公室打人事件,得以达到中止调查的阴谋,其非法党员也取得东海镇党委一领导带头作假处理。现在,周镇潘非法毁林案也即将不了了之。 为此,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介入该案,督办陆丰市林业局、森林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周镇潘涉嫌非法毁林的刑事责任,陆丰市物价局应当依法评估涉案财物价值,对发现党员干部包庇、放纵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的渎职、受贿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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