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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一人大代表破坏生态林屡次犯罪仍被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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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1: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案人毁林销毁证据二次犯罪  林业公安不讲办案效率被指包庇
2015年12月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11月11日上午,周镇潘组织数十人强行摧毁东海镇头肖村(距海面仅4.4公里处)50多亩生态林(防风林)。事后,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东海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千方百计主张“私了”或充当保护伞,表面是“和事佬”。
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干扰司法,企图通过偏低评估,对被其破坏生态林面积和损失涉案金额操作偏低,以便逃避刑事责任。
目前,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及陆丰市法制办主要领导明知现场证据第二次被周镇潘组织人员销毁之后,竟然推翻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的价格鉴定,提出要求办案人员向南京某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知情人称,陆丰市所有涉及破坏林业案件从来没有聘请外界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陆丰市林业公安局或陆丰市法制办申请南京某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无疑是否定对陆丰市人大代表、深埔村委主任周镇潘破坏生态林之前的办案成果,更是否定陆丰地区历史以来办理破坏林业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那么,之前陆丰市林业局和林业公安局所追究起诉的破坏生态林犯罪人员是否也要重新鉴定?
50多亩防风林竟被认定为18亩,二次破坏最终“私了”
2015年11月11日,50多亩(约5000株林木)防风林被摧毁的犯罪事实。2015年11月19日,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物价局对涉案面积评估为18亩左右,涉案价值竟然是1.35万元人民币。
之后,保护伞插手干预刑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快速进行赔钱十余万元私了结案。
从有关部门评估数据和“私了”一事可见,陆丰市三部门主要领导涉嫌包庇、纵容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破坏生态林涉嫌犯罪行为迹象非常之明显。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则涉嫌放纵周镇潘的以上违法行为,配合周镇潘对抗和干扰司法调查,其影响极坏。
事实上,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聚众破坏生态林面积并不是10多亩,也不止近50亩。根据村民测量,遭受破坏的土地面积近90亩(按照破坏点计算,宽78米,长800米)。遭受非法砍伐近5000株防风生态林树木,但陆丰市物价局评估为近1600株,涉案价值近15万元,仅鉴定为1.35万元人民币,陆丰市物价局的评估价格是每亩850元人民币。而陆丰市东海镇开发区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普通林木为10元每株。
据了解,陆丰市约定征用土地及林木的统一赔偿标准是每亩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涉嫌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罪或非法破坏生态林罪,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或生态林木2立方以上,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追捕归案。然而,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至今不对周镇潘等人依法查办,进行刑事案件移送。
人大代表毁林销毁证据二次犯罪,当地林业公安涉嫌包庇纵容
该案2015年11月11日发生,经过陆丰市公安局审查,11月20日批准对周镇潘(深埔村委会)立案侦查,但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充当保护伞,徇私舞弊,拒不予依法抓捕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反而压案不办,直至2015年12月2日,迫使以调解了事。
12月15日,经过上级多部门依法督办,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充当保护伞一事,随即被曝光下,才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上报陆丰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批准刑事拘留手续。但在法制部门要求补充侦查作案工具“挖土机司机”的证人证言之后,嫌疑人周镇潘为逃避法律制裁,疑在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默许下,进行销毁犯罪证据物,破坏犯罪现场,清理破坏生态林木相关证据。
2015年12月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据此,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追捕归案。然而,陆丰市林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至今不对周镇潘等人依法查办。
在本案中,陆丰市林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拒不依法移交刑事案件,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控,将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据悉,陆丰市林业公安局局长陈强湖与犯罪嫌疑人周镇潘的妻子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公安机关立案追逃,10个月未被追捕归案)是亲戚关系。因此,当地村民质疑局长陈强湖涉嫌充当周镇潘非法破坏生态林案件的保护伞,或者涉及涉嫌受贿嫌疑。
2016年1月23日,汕尾市检察院以周镇潘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逮捕。当地村民要求汕尾市检察院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销毁证据罪及涉嫌行贿陆丰市林业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及局主要领导的问题予以依法并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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