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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0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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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汕尾市区管道燃气唯一供应商汕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独资公司,拥有汕尾市30年管道天然气的专营权。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有自己的气源,且大多来自深圳大鹏天然气,而大鹏天然气主要合同是进口澳大利亚天然气。据广州日报5月22日报道,澳大利亚天然气占广东总气源近40%,且合同期为25年,在合同期内气量和气价都保持基本稳定,投产以来到城市燃气的平均价格保持在1.55元/立方左右。也就是说汕尾天然气的到户价格是澳大利亚天然气到目的地城市平均价格的3.42倍,十分暴利。
汕尾天然气价格从2008年12月至今已7年的时间,除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曾执行4.1元/立方米外,均维持在5.3元/立方米较高的价格运行,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与上游气源成本变动联动机制无法实施,从未执行成本定价,汕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从2008年5月独家入驻汕尾7年多居然连续以“业务进展缓慢,管道燃气用户数量少”等理由独享比深圳高五成的价格向用户供气。汕尾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低,而天然气供应是民生工程,汕尾市引进中燃公司本来是项惠民工程,希望降低居民的用气消费指数,不想市物价局(现并入市发改局)未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核实燃气成本,却为垄断企业维持超高的销售价格而出台“合法”外衣,实在不应该。而这次所谓的听证会,势必又是一场“听涨会”,将垄断企业的高价格进一步坐实,继续搜刮市民的合法利益,希望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纪委、人大、政协等)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关注民声,重视市民诉求,坚持制止不合理价格行为,为汕尾市民保民生、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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