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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革命烈士暨海丰革命斗争史纪念馆” 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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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17: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革命烈士暨海丰革命斗争史纪念馆” 文物史料征集启事

为纪念在中国民族解放和建设事业中牺牲的英雄儿女,褒扬先烈革命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经海丰县委、县政府同意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在海丰县烈士陵园内建设了“海丰革命烈士暨海丰革命斗争史纪念馆”。

“海丰革命烈士暨海丰革命斗争史纪念馆”拟定于2016年1月28日举行落成开馆仪式。为更加完整地展示海丰革命烈士和海丰革命斗争史的真实情况,全面反映海丰县革命斗争的光辉史迹,现特向各界征集1911年至1949年具有史料价值且与海丰革命烈士和革命斗争相关的资料、物件(含原件或复印件)。

本次文物史料征集本着收藏者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寄存、复制的方式:一是收藏者将其合法所有的藏品无偿捐赠给海丰革命烈士暨海丰革命斗争史纪念馆的,一经采用,将以海丰县人民政府名义向捐赠者致谢并发给捐赠凭证,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二是对于捐赠价值较高的藏品,纪念馆将颁发收藏证书;三是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有意愿给纪念馆收藏展览的,双方签订保管协议,由纪念馆代管代展,所有权不变;四是如果收藏者欲自行保存原件的,纪念馆将采取复制和仿制的方式展出,原件归还本人。

征集范围:衣物、日常用品、艺术品、文献、手稿、照片、图书、影像资料、证章、牌匾、票据等;革命时期或重要人物使用的枪械、旗帜、胸标、袖章、医疗器械等;纪念品、烈士遗像和遗物等具有纪念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等。

征集时间:为确保纪念馆落成开馆仪式文物史料的完整性、丰富性,征集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前;纪念馆落成开馆后也长期接受捐赠。

联系人:王夏恒(13828950983)、
黎丽静(15818610660)
邮 箱:hfxlsly@163.com


海丰县革命烈士暨革命斗争史
纪念馆布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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