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评冯译泰戈尔:飞鸟集何以变成了喜鹊集?
(原刊南方都市报文化年鉴O文化年鉴|飞鸟集何以变成了喜鹊集?,略有删节,此为足本)
廖伟棠
冯唐翻译的泰戈尔名著《飞鸟集》引发争议,终至于出版社主动下架,成为了2015年最后一个和诗歌有关的热点事件,不可不说是诗歌与诗歌翻译的悲哀。从一个诗人的角度,我从来不赞同把任何一本书下架,相反,我极其厌恶某些“读者”举报诗集及出版社下架的行为。冯唐译本走红的可悲,在于它反衬出在这个所谓的诗歌泱泱大国中,编者和译者依然缺乏对好诗的判断力,而读者基于对译者本人的好恶而对诗进行的褒贬,也一片混乱。
其实从普通读者角度,冯译全书读来尚算合格,刺眼的词出现概率不超过百分之十。但若从诗歌翻译角度要求,冯译无论信、达、雅都存在巨大漏洞。
信者,冯唐在译后记里已经先行强调译者的自由选择权,意即我们不能苛求他忠实于原文。但是文学翻译有一条起码的底线,你可以选择语意有所出入的译词,但不能增删原文。冯唐对泰戈尔原文的增删在某些诗篇里几乎达到让人难以理解的随意地步,且就以第一首为例:
英译:
Straybirdsofsummercometomywindowtosingandflyaway.
Andyellowleavesofautumn,whichhavenosongs,flutterandfall
therewithasign.
冯译:
“夏日的飞鸟来到我窗前
歌
笑
翩跹
消失在我眼前
秋天的黄叶一直在窗前
无歌
无笑
无翩跹
坠落在我眼前”
后记里冯唐坦承他从第一首的翻译就觉悟到翻译风格现代性的必要,但他做得还不如原作现代。黄叶“翩跹”的出现就暴露了他的非现代性,英文版Flutter可以是扑腾,他选择了美文色彩更浓的翩跹,这也罢了,为了追求对称,“翩跹”更被强加在前文的飞鸟身上(泰戈尔的这种格言体诗不分行也不讲求对偶和押韵,冯唐非要分行、对偶、押韵,本身就是一种陈腐的诗歌美学指引)。“笑”不知从何而来,却被强加于鸟和叶两者,黄叶的Sigh(叹息)却被忽略。“我眼前”是强加的,第二段的“窗前”也是强加的,为了对称。Fly away仅被译作“消失”,也失去了与“坠落”的对比。
其他诗中这种增删与误译还有很多,已经有专业译者指出,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看似皮毛小事,实则暴露出来的,是冯唐对现代诗的错误认识。冯唐的翻译观强调“诗意也可以是在翻译中增加的,仿佛酒倒进杯子”,而他的诗歌却标榜“超简”,这两者的矛盾可以解释他在翻译时忽增忽删的混乱。他所理解的“诗意”说是酒并不准确,应该说是糖精、味精。以第四首为例:
“大地的泪水使笑脸常开不败
如花
如她”
其实第一句已经包含了花与笑脸(英文更精简:keep her smiles in bloom,中文的“常开”和“不败”不但重复,还因为是四字词而显得油滑),何必画公仔画出肠在其后加上如此庸俗的一个对句?诗是减法,是乘法,而冯唐偏爱使用加法,一是显示自己的聪明,二是觉得读者难以如自己有想象力,需要帮读者一把。但是味精,有时只会让人倒胃口。这样一只飞鸟并不“超简”,反而如卖弄叫声与收藏的喜鹊一样繁烦。
除了基于陈腐“诗意”的增加,冯唐更任性的是基于简单性爱观而进行的译词选择,有目共睹,这种选择的结果除了使读者不快,更可惜的是导致了泰戈尔原本旷阔的、着眼于宇宙的思想被窄化。这就是“达”的问题,把泰戈尔的泛神论世界窄化为冯唐的泛性爱世界,往往欲速而不达。
除了饱受指责的把“面具”译作“裤裆”,第十三首把makes love(示爱) 理解为makelove,前面世界的whisper(低语)就只好变成“细碎声响”来配合“做爱”了。第四十三首逞一时之快把noise(噪音)译成肉欲,却与后面把music译成神曲相对立,达至了否定肉欲的反效果。第七十首,关键的fountain(喷泉)被省略,只保留throws为“射”,也是为了一点点性暗示。这就跟一个初涉黄书的青春期男生享受言词快感一样无聊。
冯唐热衷于阐释、再造一个他所理解的泰戈尔。如第十八首,把your shadow译成“你认为的自己”,就是阐释性翻译导致诗意窄化的例子,“影子”本来是一个可以让读者做出多层理解的隐喻,冯唐却以无趣的“你认为的自己”这一解读垄断了诗歌的开放性。又如被李银河赞的第四十二首,把this窄化为“这句”,把long窄化为“几个世纪”,皆是短板。
窄化,与“诗意”化,是对现代诗的最大伤害。后者涉及对“雅”的理解,除去那几个冯唐味道特浓的用词,冯译《飞鸟集》的关键问题不是在于不雅,而是在于太“雅”——他选择汉语时的附庸风雅,如他自己臆想中的“现代诗”,是押韵的、性挑逗的、花枝乱颤的,一不小心就成了笑话。而泰戈尔的妙处恰恰在于朴素言辞中蕴含着神秘,郑振铎意识到这一点,译本平淡乃至于低回。后者耐人寻味,前者却如一高喊着我性感我骚的广告女郎,只能骗没有阅历的小孩。
冯唐对押韵的执迷,进一步使他的译本弄雅反俗,不止一首诗被他押韵押成顺口溜、客观上达成了恶俗流行情歌的效果——我相信冯的金线不会允许他这样失手,但像第三十七首:“我不知道/这心为什么在寂寞中枯焦/为了那些细小的需要/从没说要/从不明了/总想忘掉”是完全可以配上凤凰传奇之类的节奏成为流行彩铃的。早在1930年代,戴望舒就提倡不要字面上的韵律,现代诗应该追随内心情感起伏的节奏韵律,八十多年后还有诗人郑重其事地声称“不押韵的一流诗歌即使勉强算作诗,也不如押韵的二流诗歌”,诚可悲也。因辞害意,这不过是毁掉冯唐某些诗和译诗的种种自以为是的其中一斑。
即使从押韵至上的角度,冯唐的押韵也是不及格的。诸如 “你妈”和“哒”这种雷人译笔,把原作的沉静变成了聒噪,我就懒得指正了,大量使用啦、啊、儿等语气组词来达致所谓的押韵,简直是对“押韵”的侮辱,一个译者名词贫乏的表现。如果说细节处见魔鬼,这本书的鬼影不算处处,也是此起彼伏的。也许出版社觉得即使三百多首短诗分页排版还不够厚,书后又加了冯唐的二十七个翻译感悟瞬间。前面的译诗,勉强还能让人接受,因为泰戈尔的原作沉静的力量还在,制约住译者的“得瑟”,后面这些感悟却更直接暴露冯唐的虚妄。他反复强调自己创立了“超简诗派”,还算挺可爱的,一如很多企图开宗立派的诗人,觉得自己已经真理在握。八十年代还有“超低空飞行诗派”呢,可惜冯唐没有他前辈的幽默感。他自豪于“春风十里,不如你”在他活着的时候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口耳相传,是的,在他出生前,“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已经在汉语地区流传了千年,冯唐哪里来的胆子据为己有呢?还“忍不住,笑出声”?
飞鸟集何以变成了喜鹊集?原来除了聒噪的言辞,还有沾沾自喜的无知。冯唐译泰戈尔,两者的悬殊落差呈现出当代商业写作的一个浮躁样本,是这次出版行为的最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