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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一人大代表涉嫌数案犯罪牵出多名“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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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0 1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嫌疑人刑羁在押,疑有律师、其他人员涉嫌教唆、串供消化犯罪
    201617日,广东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陆丰东海镇深埔村委会主任周镇潘,并采取强制措施。
    同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还对深埔村委会副书记周春炎,村委会支委兼文书会统陈金钗等两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两天后,深埔村委会副书记周春炎以“主动交代犯罪”等理由向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而周春炎“取保候审”之后,涉嫌伙同同案人员村委会财物郑炳欣(周镇潘堂姐夫)、村委会书记李柏林等人串供、威胁有关村干部及其他相关证人等对象不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企图阻止检察机关对主要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进行依法批捕。
周镇潘伙同周春炎、郑炳欣、李柏林、陈金钗等6名村委会干部涉嫌共同贪污一案,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而可能出现地方检察机关个别人员或个别律师涉嫌“里应外合”,教唆、形成攻守同盟、串供帮助周镇潘、周春炎等人销毁犯罪证据,企图逃避检方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性质恶劣。因此,再次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2016年1月23日,汕尾市检察院已经依法批准逮捕周镇潘、陈金钗。并对涉嫌共同贪污罪的村委会财务郑炳欣、村委会书记李柏林等6名涉案村干部予以依法立案侦查。
目前,检察机关针对周镇潘、周春炎、郑炳欣、李柏林、陈金钗等6名涉案村干部涉嫌共同贪污村委会集体资金、324国道补贴资金、石油气管道资金、道路资金、农田补贴、生态林管理费、卫生费接近100余万元及非法挪用上级专项资金一案,以及周镇潘任职下陈自然小组小组长期间,涉嫌贪污集体资金,非法倒卖下陈村土地,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接近200余万元一案,正在依法深入侦查。
犯罪嫌疑人屡次涉嫌违法犯罪均有人“暗中撑腰”
    2008年,周镇潘犯两次持刀枪伤害他人罪,刑满释放后,违法当选陆丰市人大代表、带病入党,任职东海镇深埔村副主任、代理下陈村村长、主任。近年来,村民频频举报投诉周镇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非常之多,但没有一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引起重视并查处。显然,周镇潘“违法违纪”背后应当有人“暗中撑腰”。
    201535日,周镇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建设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国土局、陆丰市公安局侦查期间,利用其妻子陈小敏“顶替”,至今未被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侦查。
另外,2015年8月,媒体报道“陆丰市东海镇党委副书记调查深埔村主任周镇潘涉嫌贪污、带病入党等问题期间,遭该镇党委委员驻深埔村领导黄伟彬在东海镇党委书记陈武钢办公室醉酒打伤,而周镇潘借此达到终止调查。
公然摧毁生态防风林,林业公安不予依法查办
2015年11月11日上午,周镇潘组织数十人强行摧毁东海镇头肖村(距海面仅4.4公里处)50多亩生态林(防风林)。
事后,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东海镇党委政府个别领导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千方百计主张“私了”或充当保护伞,表面是“和事佬”。
2015年12月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干扰司法,企图通过偏低评估,对被其破坏生态林面积和损失涉案金额操作偏低,以便逃避刑事责任。
目前,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及陆丰市法制办明知现场证据第二次被周镇潘组织人员销毁之后,随即推翻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的调查报告和价格鉴定,提出要求办案人员向南京某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知情人称,陆丰市所有涉及破坏林业案件从来没有聘请外界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陆丰市林业公安局或陆丰市法制办申请南京某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无疑是否定对陆丰市人大代表、深埔村委主任周镇潘破坏生态林之前的办案成果,更是否定陆丰地区历史以来办理破坏林业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那么,之前陆丰市林业局和林业公安局所追究起诉的破坏生态林犯罪人员是否也要重新鉴定?为什么陆丰市历史以来的破坏生态林案件一直以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的调查报告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依据,陆丰市公安局法制办批准移交检方、法院追究法律责任,但在周镇潘破坏生态林的案件中,案发2月及在周镇潘销毁现场证据物之后,推翻侦查机关或移交机关的调查报告,必须重新委托南京市的进行鉴定?
   2015年11月11日,50多亩(约5000株林木)防风林被摧毁案件。2015年11月19日,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物价局对涉案面积评估为18亩左右,涉案价值竟然是1.35万元人民币。
    之后,保护伞插手干预刑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快速进行赔钱十余万元私了结案。
    从有关部门评估数据和“私了”一事可见,陆丰市三部门主要领导涉嫌包庇、纵容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破坏生态林涉嫌犯罪行为迹象非常之明显。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则涉嫌放纵周镇潘的以上违法行为,配合周镇潘对抗和干扰司法调查。
    事实上,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聚众破坏生态林面积并不是10多亩,也不止近50亩。根据村民测量,遭受破坏的土地面积近90亩(按照破坏点计算,宽78米,长800米)。遭受非法砍伐近5000株防风生态林树木,但陆丰市物价局评估为近1600株,涉案价值近15万元,仅鉴定为1.35万元人民币,陆丰市物价局的评估价格是每亩850元人民币。而陆丰市东海镇开发区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普通林木为10元每株。
据此,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追捕归案。然而,陆丰市林业局、林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至今不对周镇潘等人依法查办,进行刑事案件移送。
毁林及销毁证据二次犯罪,林业公安局长被指纵容包庇
    该案20151111日发生,经过陆丰市公安局审查,1120日批准对周镇潘(深埔村委会)立案侦查,但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充当保护伞,徇私舞弊,拒不予依法抓捕涉嫌犯罪嫌疑人周镇潘,反而压案不办,直至2015122日,迫使以调解了事。
12月15日,经过上级多部门依法督办,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涉嫌充当保护伞一事,随即被曝光下,才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上报陆丰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批准刑事拘留手续。
但在法制部门要求补充侦查作案工具“挖土机司机”的证人证言之后,嫌疑人周镇潘为逃避法律制裁,疑在陆丰市林业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默许下,进行销毁犯罪证据物,破坏犯罪现场,清理破坏生态林木相关证据。
2015年12月21日早上8点许,破坏生态林嫌疑人“陆丰市人大代表、东海镇深埔村主任”周镇潘组织人员重新回到40天前摧毁50多亩防风林的现场进行“清理”,破坏作案现场,毁灭犯罪证据。
    据此,周镇潘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非法盗伐林木罪、非法破坏农用地罪、聚众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追捕归案。然而,陆丰市林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至今不对周镇潘等人依法查办。
2015年11月份,身为人大代表的周镇潘聚众强行摧毁数十亩生态防风林,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周镇潘被陆丰市公安局批准立案侦查40日后,再次率众前往破坏现场销毁犯罪证据。
据悉,陆丰市林业公安局局长陈强湖与犯罪嫌疑人周镇潘的妻子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公安机关立案追逃,10个月未被追捕归案)是亲戚关系。因此,当地村民质疑局长陈强湖涉嫌充当周镇潘非法破坏生态林案件的保护伞,或者涉及涉嫌受贿嫌疑。
2016年1月23日,汕尾市检察院以周镇潘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逮捕。
当地村民要求汕尾市检察院对周镇潘涉嫌非法破坏生态林罪、销毁证据罪及涉嫌行贿陆丰市林业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及局主要领导的问题予以依法并案侦查,审查周镇潘在看守所与他人会见的完整监控视频资料,查处涉嫌教唆或串供的有关人员。
另外,犯罪嫌疑人周镇潘、周春炎等人无视国法,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周春炎取保候审之后,与郑炳欣、李柏林等人合谋串供,逃避司法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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