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16-3-29 11:19 编辑
政府应该谋事在前,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清明时节祭拜祖先是我国的一种古老民俗,汕尾地区民间对于祭拜祖先很重视,一般在春分节之后就有人利用假日上山扫墓拜祖。为更好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政府部门应该在此之前做好相关工作,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好林木和草地,也就是要按照党中央所提出的谋事在前,这样才能最低限度的降低林地、草地火灾的发生,确保地方绿化率达到省的要求,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地方政府不要等到省开会了,才来布置工作,那护林防火工作就被动了,政府部门就“慢作为”了,这与当前的政治形势是格格不入的。 一、政府要成立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要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成立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公安、消防、边防、武警、交警、交通、农业、林业、纪委、法院、检察院、民政、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地方护林防火工作的督查、领导,力争取得护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效果,降低林地、草地火灾的发生,确保地方绿化率达到国家、省的要求。 二、政府要尽早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宣传 根据汕尾地区的工作实际,政府部门应该在春分节前就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广播车、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群众进行护林防火的知识及法律宣传,使群众明白失火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可以印发致公民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环保祭祖,用鲜花代替冥纸品。由中小学生把信派发到家里,这样可以达到既教育学生,又教育其家长的目的,可谓是“一举两得”;各地可利用宣传栏,大标语上街,小标语上墙,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防火安全”的社会氛围,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减少森林火灾发生而造成的损失。 三、政府要尽早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方案 做好了相关的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之后,政府就应该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首先工商部门应对辖区专门卖冥纸的店和烟花炮竹店发出通告,并且要查这些店有没有营业执照,提醒他们要配合做好群众防火宣传工作;其次林业公安、工商、交警、交通、城管、安监部门要设卡,收缴营运车辆运入辖区的冥纸品及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再其次就是要设置进入林区的多重关卡,由公安、工商、城管、安监、交警、交通、环保、民政、武装部、边防等部门的人员把关,收缴祭祖人员带进的冥纸品和鞭炮,确保林区安全。同时还要成立灭火救援队,加强林区巡逻,及时对小山火(因香烛引起的)进行扑救。对于抗拒执法及引发山火的人员,政法部门可根据《森林保护法》、《安全法》、《殡葬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抓捕,该行政拘留的就拘留,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通过媒体进行通报,以此震慑违规违法人员,工作中要做到“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原则,教育广大群众遵规守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作者:016号 写于2016年3月26日晚上 (版权归黎明书院所有,不得转载,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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