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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时代后锋

[汕尾] 不管山火肇事嫌疑人逃往哪里,汕尾城区森林公安一定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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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0 18:02:3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一句,事情是当时肇事者放鞭炮烧着了自家的坟,然而祸及图上这位高先生,当时高先生因为怕烧着自家的坟,叫上所有男丁去帮忙救火,然而那些不作为的所谓官员,当时就以为是这位高先生放的火,当时因为救完就走了,而且肇事者也已经私下塞了钱给那些官员,可是却立了案,然后去年的事情,等到今年没钱了就来找人要~说白了,那些所谓的官员就是要钱
发表于 2016-3-30 18:07:0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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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en 发表于 2016-3-29 15:02
弘扬正能量,汕尾市城区森林公安很给力。

给你毛,事实都没查,只要去问一下,谁都知道那事不是他做的,起火那时,个个都知道,是别家的人起火,火牙飞到那去,再次燃烧,狗只说只有高先生他们祖坟找火,就是你家的事,
发表于 2016-3-30 18:15:0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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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为汕尾市的查案办事能力感到悲哀!这跟扶老人是一个道理,谁还愿意做好事?中国的社会风化就因为这样的执法而变得越差!
发表于 2016-3-30 19:38: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实情的人,请不要乱评论!!!好人被坏人陷害谁负责???请政府查清楚再公布!!!
发表于 2016-3-30 19:39:3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Danno 发表于 2016-3-30 08:38
他根本就没跑,只是帮别人救火,现在还要附上刑事责任,你知道个屁啊

我也是去拜山的,你总是咬着不放,难道是很粉
发表于 2016-3-30 19:40:4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Danno 发表于 2016-3-30 19:39
我也是去拜山的,你总是咬着不放,难道是很粉

难道你是黑粉
发表于 2016-3-30 21:56: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汕尾电视新闻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去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已向全市人民供认不讳,楼上在这里狡辩,混淆视听,颠倒黑白?难道犯罪嫌疑人高某是你爹?
发表于 2016-3-30 22:01:0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山火犯罪肇事者,弘扬正能量,保护汕尾生态环境。
发表于 2016-3-30 23: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真的是要给一个赞顶一个!真正的肇事者给了钱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留下来救火的却要被人冤枉  现在的社会。。。。。
发表于 2016-3-30 23:18: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丈深渊 发表于 2016-3-30 21:56
今晚汕尾电视新闻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去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已向全市人民供认不讳,楼上在这里狡辩,混淆视听 ...

山火是鞭炮引起的,如果是高某自己烧的鞭炮,引起自家祖坟燃烧,比作是你们会不会不救火让它烧祖坟自己跑掉了?而且如图看山火并不大,并没有蔓延,应该是救下来了,但是山火一起,炮台山要坐船过海,警方有那么快赶到过来救火?但如果是楼上所说的是因为别人家烧的鞭炮怕烧到自家坟墓去帮忙救火这种说法有可能!细思一下吧!
发表于 2016-3-30 23:22:0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丈深渊 发表于 2016-3-30 21:56
今晚汕尾电视新闻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去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已向全市人民供认不讳,楼上在这里狡辩,混淆视听 ...

至于新闻我是没看,所以不知道详情,但是逼人认罪,只要用点刑谁都怕!
发表于 2016-3-30 23:28:5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丈深渊 发表于 2016-3-30 21:56
今晚汕尾电视新闻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去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已向全市人民供认不讳,楼上在这里狡辩,混淆视听 ...

難道你是那些公安??
发表于 2016-3-31 00:26:2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丈深渊 发表于 2016-3-30 21:56
今晚汕尾电视新闻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去年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已向全市人民供认不讳,楼上在这里狡辩,混淆视听 ...

新闻太多假的了,我只相信事实,你们看事实,看这些刚开始的新闻就信,上次海丰女被人杀,事情也像新闻播的那样吗?没看到事实,你们这些人凭什么说,留点口德吧!日后不要自家人落得这样的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02: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4012slen 发表于 2016-3-30 23:22
至于新闻我是没看,所以不知道详情,但是逼人认罪,只要用点刑谁都怕!

用刑?不会吧?
发表于 2016-3-31 02:45:4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寒啊!这位高先生也真够惨的了,怎么会摊上这么倒霉的事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好心遭雷劈”?帮忙救火也可以让人污蔑成这样?下次再也不敢随便好心了,因为我怕惹祸上身,有理说不清!这颠倒是非黑白的手段让我胆颤心惊!
发表于 2016-3-31 02:48:1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后锋 发表于 2016-3-31 02:41
用刑?不会吧?

你是记者吗?(你是调查清楚才发的帖吗?)不是你冤枉一个好人你良心过意得去吗?估计你这种人吃饱穿暖,前辈子是汉奸,这辈子是走狗与黑粉,说:你到底收了别人多少钱?让我们见识见识?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02: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时代后锋 于 2016-3-31 02:53 编辑

我发这帖子就收了人家的钱,那你又是谁啊?凡事要讲证据,如果你能证明火不是你放的,那人家公安会隔一年又还抓你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02: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抓你叔或你伯什么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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