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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农信社起诉“坟爷”7830万元欠贷两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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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09: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外,还关联(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陆丰市农信社)近7亿不良贷款。2014年,“坟爷”林耀昌欠下陆丰市农信社关联贷款7830万元逾期不还被起诉。其中,7050万元在已经进入陆丰市法院庭审、执行追讨26个月至今,依然无法进行“清收”。
据调查发现,“坟爷”林耀昌数千万元贷款无法“清收”的原因除了林耀昌贷款抵押物达不到拍卖偿还之外,还有某些人员在干扰法院执行“清收”工作。
案件办理期间,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曾多次调整办案法官。只对“坟爷”林耀昌其中4700万元抵押贷款的4宗工业用地性质76200平方进行两次评估及审理,但迟迟没有拍卖偿还贷款。
评估拍卖程序耗时12个月,仍在评估四幅土地价格
个别法官避开评估其他抵押物拍卖还贷。目前,对“坟爷”林耀昌以“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登记人陈小敏被通缉14个月未被追捕)作为主体”,以“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 4 间商铺近300平方、两套各100 平方二手商品房进行贷款 2800 万元的抵押物,一直未进入评估拍卖还贷。
个别办案法官涉嫌帮助“坟爷”逃避偿还欠贷。知情人说,个别办案法官或院领导,是否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某退休领导的干预下,不能依法办案,或与其为“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提供帮助?审理案件违背法律规定,以一系列的理由拖延对“坟爷”林耀昌欠贷的抵押物进行清收,导致“坟爷”林耀昌欠贷不还,将进一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抵押物评估被指违规操作,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不能讨回“坟爷”林耀昌名下欠贷 7830 万元及关联其他不良贷款近 7 亿元?同时也损失预交的数十万元诉讼费。
根据陆丰市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76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
但根据汕尾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5月份公开回复至今,时间又已过去4个月,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举报人认为,既然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欠贷 7830 万元,陆丰市法院已经走上法律程序进行实际追讨的是 7050 万元。那么,陆丰市法院应予依法对“坟爷”林耀昌作为抵押贷款的全部所属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而不是仅仅针对“坟爷”林耀昌其中 4700 万元贷款抵押物进行评估。
陆丰国土、规划部门人员被指违规“转地”(改变土地性质)。
“坟爷”林耀昌名下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区上海路东侧的成片土地,陆府国用(2011)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 号的4宗76200平方“工业用地”违规转地、办证,转变成“居住用地”每平方仅仅缴纳“土地转让价”31元。而“坟爷”林耀昌将该4宗76200平方“居住用地”进行评估1.056亿元,成功贷款4700万元。
据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长城投资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780万元,到期日期为2014年的6月25日。而2013年6月29日,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网上追逃中。
个别法官涉嫌不作为,执行7050万元贷款仍无果
根据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经初步调查证实,林耀昌涉及贷款近 7830 万元及利息逾期至今未还。陆丰市法院已经启动执行部分追讨欠贷程序。
其中,两起案件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 800 万元和 2000 万元,贷款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和11月5日,贷款人分别为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和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而华诚酒店贷款之后的法人变更为林耀昌的侄子林春强。
这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人都是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林耀昌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笔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
“坟爷”林耀昌4宗(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 号)76200平方“工业用地”非法转地办证,并以“居住用地”评估,成功贷款4700万元。
陆丰市法院委托陆丰当地机构对以上4宗抵押土地进行价值评估为每平方 295 元人民币,总价值 2250 万元。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无法执行拍卖还贷,因“坟爷”林耀昌提出不以“居住用地”进行评估,拒绝签名。
    陆丰市法官根据“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
4宗“工业用地”76200平方以“居住用地”580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总价值4000万元的评估文书出台之后,“坟爷”林耀昌再次拒不接受还贷,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该案再又拖延至今无法进行评估拍卖还贷。
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调查组未将“坟爷”涉嫌骗贷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2012年至2014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 7830 万元人民币,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
    但是,发放贷款单位陆丰市农信社、及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未有重视该案,迟迟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的 7830 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坟爷”林耀昌还涉嫌以“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他人名誉发生扶农资金贷款数额达到数亿元。
“坟爷”林耀昌涉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发放高利资金,涉嫌违法骗取贷款,高利转贷。林耀昌与潭西镇政府签署了承包安福公益墓园的项目后,通过金融机构关系,有可能以墓园的项目作盈利担保,利用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名义违规借贷(陆丰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前台记录应可以查到)。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从陆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获取巨额资金后,对外放贷2-3分利息,从高利转贷过程中赚取暴利。
    举报人称,“坟爷”林耀昌名下 7830 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农用地、违规土地,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以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目的,甚至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进行获取贷款 600 万元的行为。
    此外,“坟爷”林耀昌以抵押贷款的4宗 76200平方土地进行贷款 4700 万元。目前,尽管评估总价值从 2250 万元,按照其要求进行评估为 4000 万元,类似这种行为足以证明“坟爷”林耀昌为成功贷款及不偿还贷款的目的,而故意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利用虚假报告达到涉嫌骗取陆丰农信社数千万元贷款的违法行为。
    多部门未依法执行《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一案,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为何拒不认真处理“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和涉嫌骗贷问题。
因此,陆丰市法院既已对“坟爷”林耀昌欠贷一案的抵押物进行两次评估,应及时依法执行拍卖还贷,对发现“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犯罪线索,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告知。
因此,希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督促陆丰市法院个别法官的“法力”不能成为“债务人或骗贷人”的避风港。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标志,也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决不允许任何徇私枉法放纵他人违法犯罪,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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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10: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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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14:12:0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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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有钱人斗,挺个几十年就够你受的了。
发表于 2016-4-20 17: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公墓山收了抵债
发表于 2016-4-20 17: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借给这种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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