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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及河田派出所所长等8名领导干部因干警办证严重超时被问责
204月20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7起“为官不为”问题。其中,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广州增城、从化副区长被问责,汕尾市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及河田派出所所长等8名领导干部因干警办证严重超时被问责。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汕尾市群众彭某多次到汕尾市陆河县河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陆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转自“南方+”)
在此,我们民众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重拳整治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倡导''为官有为'',忠守职责,敢于担当,促改革,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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