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5-8 07:14 编辑
汕尾娘家 发表于 2016-5-7 23:13
我们中国的法律普遍是高于道德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立法基础和前提是每个公民都是道德高尚的良民!所以这样的 ...
理解你的意思和观点。西方法治国家的立法思维是设定人性是恶的,而不是善的,更不是道德高尚的。所以他们制订出来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都非常严谨,堵塞人为利用法律的漏洞。
从本质上看,法律是全体国民共同意志的体现。但在我国,国民以什么渠道参与建言立法?这是依珐治国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如果立法为少数人所操纵,则法是不可代表全国共同意志的,也是不完善的。其漏洞必为权贵者所利用操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