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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 江苏扬州破获两个学生卖淫团 女学生:为了赚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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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08: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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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新闻网综合网讯,今年2月份,江苏扬州就破获了一起学生微信卖淫案件。没想到,时隔才没多久,扬州警方又再次曝出破获了两个学生卖淫团。以下是详细内容

  今年2月21日中午,扬州警方接到一个奇怪的举报电话。“有人在宾馆里卖淫,你们抓不抓?”举报人宣称,扬州XX快捷酒店里,有人正在XX房间里从事卖淫活动。警方立刻组织相关警力,奔赴现场突击检查。检查时,警方在XX房间内当场查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两人。

  涉嫌卖淫的鲁小姐介绍,她与招嫖男子并不认识。此次前往酒店卖淫,完全是一时糊涂。鲁小姐表示,春节期间,她在微信上结识了一位自称黄敏的同龄女子。一次聊天之后,黄敏询问鲁小姐“想不想‘兼职’赚点钱”,鲁小姐说,当时为了度过经济危机,她接受了黄敏的建议。

  没过几天,黄敏再次通过微信告知鲁小姐:“有个帅哥正在XX快捷酒店的房间里,等您‘赴约’。”一心只想赚点小费的鲁小姐,没有多想,便在酒店房间里与招嫖男子发生了关系。然而,就在双方交易刚刚结束时,从天而降的民警,将两人当场抓获。

  经了解,根据鲁小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黄敏抓获归案。但令警方惊讶的是,黄敏居然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承办人员告诉记者,作为在校女大学生,黄敏本该好好学习。但是,贪慕虚荣的她,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梦,不仅频繁利用微信朋友圈,招揽几名兼职女卖淫,还通过牵线搭桥的方式,为兼职卖淫女介绍招嫖人员。而在每次交易结束后,黄敏总能拿到500元不等的抽头费,这使黄敏身陷黄窝而不能自拔。记者昨从检察院获悉,因涉嫌介绍卖淫罪,黄敏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而另一边,同样是在扬州广陵的这几个女学生,只因零钱不够花,为了赚钱,也是通过QQ群等网络设备进行卖淫。最终3人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刑,10多人被行政处罚。

  主人公小静和阿瑶同龄,在江苏另一所中专院校读书,经常逃课上网、溜冰。“志趣相投”的两人一有时间,就约在一起玩,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2015年上半年,小静被拉入一个名为“开心约吧”的QQ群,在群里认识了“橙子”。“橙子”是江苏一所大专院校的学生,经常约她去酒吧玩,介绍“生意”或者朋友给她,并请她带朋友一起加入他们的圈子。因此,小静才找到阿瑶,并邀请她加入。

  听了小静的经历,阿瑶难以置信,断然拒绝小静的邀请。见阿瑶态度决绝,小静不再勉强。但是,她没料到的是,不多久,阿瑶竟主动妥协了。

  2015年下半年,阿瑶逛街时,看中了一辆价格三四千元的自行车,就向父母要钱。一听女儿要买这么贵的自行车,父母坚决反对。阿瑶再无他法,只好求助小静,随后跟她“入行”。

  此后,阿瑶一旦缺钱,就会私下请小静或者熟识的网友帮忙介绍嫖客。直到2015年11月,广陵警方将她和小静“请”进派出所。

  交代了违法事实后,阿瑶和小静有一点百思不得其解——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她们全部使用网名或化名。除了学生身份外,嫖客及网友对她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那么,警方是如何查到她们的呢?

  2015年10月下旬,一条举报线索被移送到汤汪派出所,内容大致为,一个QQ交流群内,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

  接到线索后,侦查人员初步调查获悉,被举报的女子真名叫林琳,1994年出生,徐州人,江苏某大专院校学生。2015年10月间,她多次来扬州从事卖淫活动。

  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后,警方随即电话通知林琳,劝她主动投案。2015年11月初,林琳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

  接受调查时,林琳懊悔不已。从一个在校大学生到卖淫女,林琳的沦落,缘于网络游戏——2015年,林琳玩网络游戏花掉了两万多元。这笔资金窟窿让她无法填补,于是开始寻找挣钱的路子。其间,她加入了一个抢红包的QQ群,在群内认识了网友“山峰”。后在“山峰”的金钱诱惑下,她开始从事卖淫活动。其间,林琳发现,“山峰”一直企图控制她,并从嫖资中抽取好处费,为此两人闹掰。此后,她开始“投奔”群主,并经群主介绍从事卖淫活动。

  2015年下半年至案发,林琳的“客户”一部分来自“开心约吧”QQ交流群群主介绍,另一部分来自该群其他成员私下交易。

  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QQ群是一个专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交流群,群内50人左右,群主昵称“狼王”。随着调查的深入,“狼王”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他真名叫唐东阳,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2015年11月中旬,经警方电话劝说,唐东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唐东阳,1980年出生,江苏淮安人,离婚后,独自在扬州生活、工作。有段时间,他觉得无聊、孤独,想找人说话,因此建立了一个QQ交流群,并不断从其他QQ群中拉网友入群。

  起初,该QQ群里主要是发红包、闲聊,以此吸引了很多网友加入。在此期间,唐东阳从群成员处得知,群里有女网友专门从事卖淫活动,这让他动了歪念头。随后,他把群名改为“开心约吧”,群聊天的内容也由以前的发红包、抢红包,转变为卖淫嫖娼的话题。

  就这样,群里人气越来越高,其中一个女网友和唐东阳在群里互动频繁,这个女网友就是林琳。聊天过程中,唐东阳得知,林琳在江苏一所大专院校读书,私下从事卖淫活动,于是就约林琳见面。支付林琳嫖资后,唐东阳得知,林琳需要钱,因此就不断介绍男网友给林琳,事后,这些男网友会给唐东阳发20元至30元不等的红包作为中介费。

  2015年10月下旬,唐东阳得知该聊天群可能被警方发现后,随即解散该群。原本他以为,群解散后,警方就不会找到他,没想到,半个月左右,他就接到了民警劝其投案的电话。

  唐东阳归案后,警方对该群内女性网友进行调查,通过进一步深挖,发现群中有数名卖淫女和嫖客。在对涉案人员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从中又挖出一个卖淫团伙,该团伙的上线叫“橙子”以及其男性朋友老蔡。和唐东阳不同的是,该卖淫团伙是线下联系,主要头目为老蔡,他手下的卖淫女均是在校学生,其中就包括阿瑶、小静。

  小静和阿瑶落网后,警方对“橙子”及老蔡展开抓捕行动。2015年11月14日、18日,侦查人员先后在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星巴克店内、汊河街道一烧鸡公店内,将“橙子”、老蔡抓获归案。经询问,两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查,“橙子”在该犯罪团伙中不仅是介绍者,也从事卖淫活动。她生于1995年,和林琳是校友。

  2015年下半年,“橙子”在网上四处发简历找兼职时,被唐东阳拉入“开心约吧”QQ群。其间, 她见群里的其他同龄女孩从事卖淫活动,就决定以此作为“兼职”。在此过程中,她先后认识了小静、阿瑶以及嫖客老蔡。得知“橙子”是大学生,老蔡开始对她比较“照顾”,并经常介绍“客户”给她,直至案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林琳等卖淫女及涉案嫖客共计10多人处以行政处罚。唐东阳、老蔡、“橙子”先后被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广陵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东阳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介绍卖淫罪罪,鉴于唐东阳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依法均对3人处以相应刑罚。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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