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挖苦心思去贪污受贿了——代价太大
偶尔看看新闻,无意中看到朱明国受审的镜头,很震撼心灵的:头发灰白,神情憔悴,步履蹒跚,动作迟缓,和一个农村的鳏夫老头子没有什么区别。几年前,曾经在粤东侨博会上见到他,那时的他,意气风发,雄姿英发,甚至叱咤风云,“大大的牛眼睛,瞪起来很慑人”。他的分界线是:贪污受贿!出事之前,人民好公仆、党的好干部;出事之后,党的败类,国家的蛀虫。这个人啊,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虽然做过不少贡献,但未能廉洁奉公,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3亿。何苦呢?又不是饥寒交迫;何必呢?高级干部的待遇,已经够他吃好喝好住好穿好了。
如果运用公共权力,为老百姓谋幸福,为国家效劳,为党做贡献,不要说身后,就是在退休之后,也是万民敬仰的人物。想当年,出身海南的海瑞,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几百年后,还是得到大家的尊重。诸葛亮、岳飞、包拯、于谦、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焦裕禄、孔繁森……都以清廉流芳史册,有口皆碑。物质的享受是有极限的,两寸之嘴,能吃多少东西呢?六尺身躯,能躺多大的床位呢?朱明国贪污2.3亿,能让自己长生不老吗?能让自己流芳千古吗?
从个人命运来看,贪污受贿的代价太大了——落马的时候名利统统归零。算算政治账吧,自己倒了,政治前程全毁。算算经济账,合法收入+贪污所得=零。算好自由账,风光背后整日提心吊胆。算算亲情账,一人落马全家遭殃。算算好名誉账,名誉扫地无颜见父老。 从党的声誉来看,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如果因为贪腐把自己“撂”倒了,不仅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更是败坏党的威信,使党逐渐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长此以往,会断送党的事业。 从国家事业来说,你身为国家干部,利用公权谋私利,不但不遵守法律,还带头违反法律,国家的脸往哪里搁?国家的信用摆在哪里呢?而且,你贪污一分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何止是一元、十元的损失?
细算腐败代价账,争做清廉明白人。过去封建官僚都不敢贪污太厉害,因为他们还害怕“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作为汕尾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反思警醒自己,认真权衡遵纪守法与贪污腐败的得失轻重,时刻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勤政廉政,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更好地体现我们党的先进性和国家政权的人民性,永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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