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云深处 于 2016-6-17 10:42 编辑
何军讲述一个故事—— 广东东莞,一男子,有急事,回家取东西,误入自家小区门口的执法现场,因为没带身份证,被几个穿制服的人摁地上,拳打脚踢,反绑双手带回警局,一番“批评教育”后让家人领会,第二天,医院一检查,断了7根肋骨!
不幸,也是万幸!如果是“心脏病突发”人死亡了,家人痛苦,警局解释,估计又是一次全民福尔摩斯,没准摄像头又集体“坏死”!不多说了,您懂的!
深圳,两位女孩因为没带身份证,被带上警车,被要求“你是女的吗?脱衣服我看看”,被威胁“关你24小时,”“跟艾滋病关一起”!
那次事件中,民警停职,有关领导道歉声还没结束,距离不远的东莞,就又冒出“7根肋骨”事件。7根肋骨被打断,打烂了谁的脸?谁的脸在地上滚?谁的脸滚进了臭水沟?难道只是因为身份证?
这次事件中,男子因着急回家去东西,可小区门口被一群人堵着,所以喊着“让路赶时间”骑摩托前行,结果“妨碍公务”,被开始检查身份证。回答“没带在身上,在家,要不你和我回去取”后,就被拽了下来,就开始了被“打”!
有网友就说了,堵着小区门口“现场执法”,有业主着急回家,误入,就需要提供身份证,如果乖乖等着,不回家,就不需要身份证,这样的执法尺度,实在是公正严明,跟深圳威胁两女孩的警察“异曲同工”!
执法现场,周围包裹着一群人,穿过人群进来,就是妨碍公务,站在外面看,就不是妨碍公务?如果真是不能靠近的重大犯罪现场,那设立了警示标志了么?尽到告知义务了么?围堵的一群人是怎么回事?这人群是负责伪装“陷阱”的么?
围堵着小区门口,考虑过小区居民的出入么?如果有业主着急回家,为什么就不能劝说稍等一会或者指挥群众让出一条道?为什么就必须直接“身份证”或“拳脚伺候”?
有报道说,这位男士被打时,现场有围观人员喊“打错人了,不执行公务,打他干嘛”,没想到戴眼镜的男子并没有理会围观人员的话,“紧接着又有几个穿着警察制服的男子过来摁倒在地下打,用塑胶袋将双手反绑住”,“下手更重”“使劲踩住脚”!
没带身份证,就可以拳打脚踢,边上有人说“错了”也置之不理,生生打断7跟肋骨。这意思很明白,我在执法,我就牛叉冲天,胆敢靠近,给你点厉害尝尝!这几位执法人员,你们怎么不上天?
打断7根肋骨,几个人徒手,没借助其它任何工具,这得多大力气,这得多好的“功夫”?这几位,不去当武打明星,不去少林寺教武功,真是可惜了!!用冯小刚电影的话,这几位,稍加训练,没准南斯拉夫的仇都能报了!
执法者,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下,有人劝阻之下,看似打断了7根肋骨,或许,警察队伍的脸,执法队伍的脸,乃至中国法律的脸,都被这几块“臭肉”打个稀碎,踢进了臭水沟!他们才不在乎呢! 退一万步讲,那位男子冲进来不对,没带身份证不对,说话也不温柔,可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值得这么大打出手么?好几个人穿着制服打一个人,打断7根肋骨,这就显得你们牛叉了?权威了?
那几个穿制服的,你们可能没孩子,但你们肯定有爹有爷爷,如果你们的爹、爷爷,着急回家,误入执法深处,巧了也没带身份证,你们也会这样“秉公执法”,打断他7根肋骨?
前不久,习近平刚说“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的公平正义”,相信东莞这几位肯定是听到了,也学习了。但估计跟一些腐败的政法王一样,听一套,说一套,做起来,是另外一套!而他们或许一直就是这样“公平正义”执法!!
还是那句话,警察队伍中,有过任长霞,但也有过长期插手聂树斌案的河北政法王张越,有过前妻在北京郊区被白牌车撞死的周永康!!我们希望执法队伍有更多的任长霞,但绝对不放过任何一块臭肉!
7根肋骨断了,可以接上;脸被打烂,复原的难度可就大了! 如此看来,汕尾地区还没有出现这样的耳闻目睹怪现象,汕尾的警察还算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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