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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运气

[议政] 对“问题干部”要善于“拉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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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发表于 2016-6-25 14: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对于受过处分的“问题干部”,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区别对待。
发表于 2016-6-25 14: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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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作风问题并不严重的“病树”“歪树”,在依法依规进行处分和教育、消除不良影响后,完全可以当作正常干部使用。关键是看什么尺度
发表于 2016-6-28 1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6-28 16: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的一贯坚持的方针,也应该是理性对待“问题干部”的基本遵循。
发表于 2016-6-28 16: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了 发表于 2016-6-25 11:13
对。挽救一些失足的干部

有一些道理,但很难操作
发表于 2016-6-28 16: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了 发表于 2016-6-25 11:13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毛主席的做法
发表于 2016-6-29 15: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正常任用那些已改过自新的“问题干部”,也会经得起公众质疑,经得起时间检验。
发表于 2016-6-29 15: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说,公开依规再用,即使个别“问题干部”在复出后“旧病复发”,也是概率之中的事,一码是一码,到时再按党纪国法从严处置即可。
发表于 2016-6-29 15: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相思 发表于 2016-6-29 15:36
退一步说,公开依规再用,即使个别“问题干部”在复出后“旧病复发”,也是概率之中的事,一码是一码,到时再按 ...

是国中没有人吗
发表于 2016-6-30 12: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拉一把”的做法就很值得提倡。
发表于 2016-6-30 13: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罚酒三杯。
发表于 2016-7-1 1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那些在受过处分但表现良好、有上进意愿的“问题干部”,给予其正常使用的机会时必须遵循合理的程序,尤其要确保信息透明。对啊,很不错
发表于 2016-7-3 17: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一棍子打死
发表于 2016-7-3 17: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发表于 2016-7-3 17: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就改还是好人
发表于 2016-7-4 09: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组织培养一名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并不容易,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倘若因为一些不太严重的“污点”,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其当作“烂树”拔掉,固然很省事,但也会造成资源浪费。说得很好
发表于 2016-7-4 09: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了 发表于 2016-6-25 11:13
对。挽救一些失足的干部

应该挽救的还是要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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