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某地有三个愤青,出于抵制美货的目的,居然围堵肯德基门市店,阻止食客们进食。在公共场所进行这样的过激行为,实在是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底线,作为公安机关,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扰乱单位生产经营秩序为由,对这三位“爱国者”处以行政拘留。
难道爱国抵制美货有错?从感情上来说,没有错,而且还要赞扬。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是不行的。
现在中美关系不是处于战争状态,一些战时手段不能用在和平时期。即使是在战争状态之下,我们的爱国行动也要有理有据、依法进行。而且现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往来,主要体现在经济之间的往来。各国在中国有很多经济机构和商家,同样的,中国在世界各地也有。你围堵在中国的外国商家,人家也可以围堵我们在国外的商家。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冤冤相报何时了?还要不要发展呢?即使人家做对不起中国的行动,我们也没有必要和他们一样的见识。他们鼠目寸光,难道我们也一定要跟他们一样鼠目寸光吗?
所以爱国莫冲动。任何公众行动都要依法依规,不要因为情绪过激而做出不理智、不合法的行为出来。
有人说得好:你自己可以不吃,但不得以违法行为骚扰、阻止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绝不是爱国行为,突破法律底线,就可能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确是至理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