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松树下 于 2016-8-11 10:25 编辑
侯端敏受审
侯端敏是一名厅级干部。2015年1月29日,还有4个月就要退休的侯端敏在焦灼不安中等来了最担心的一幕:纪委工作人员上门将其带走调查。很快,侯端敏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5月13日,其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侯端敏的人生经历如同坐过山车一般,大起大落,令人唏嘘。他为自己辩护称:在现实中做到廉洁自律几乎不可能!难道真的吗?
踌躇满志誓做清官。1995年初,40岁的侯端敏就任县长。对普通农家出身的侯端敏来说,这次升迁无异于平步青云。对组织的培养和安排,侯端敏充满了感激。彼时,踌躇满志的他立志做一名清官、好官,上任之初他立下誓言:不贪污、不搞女人、不给别人提供制造谣言的机会。开始的几年,侯端敏的确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每逢过年过节,侯端敏交待妻子闭门不出,坚决不收别人送来的礼物、钱财,即便是一些亲友、熟人也不例外,他一度被认为“不近人情”“六亲不认”。做县长期间,侯端敏殚精竭虑、兢兢业业,发展产业,增加丰厚的税收,经济社会发展有了很大起色,侯端敏也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任。然后是2003年2月,侯端敏任副市长,5年后,任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11月,官至正厅级。
作为土生土长的干部,老乡同学、亲戚朋友、老同事老部下多,处在人情关系的重重包围中挣脱不开,一度让侯端敏很烦恼、很纠结。2011年后,侯端敏多年来谨小慎微的心理发生了变化,“船到码头车到站”,他觉得自己可以放松一下了。在他看来,“只要自己不主动张口要大的,拿点小的也无妨”。就这样,他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3.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等从轻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13.2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真可谓黄粱美梦,一旦醒来,一切都是虚幻的。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但侯端敏却辩称,现实环境中完全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处于各种关系包围的领导干部。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时,侯端敏在悔过书中写道:“很多人以人情为由头,借年节和红白喜事之机,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范畴的钱物,收下就得违心地给人家说话办事。”因没能抵御住一次次所谓“人情”掩盖下的金钱诱惑,侯端敏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现实中做到廉洁自律几乎不可能,是真的吗?事实上并非如此。近墨者未必黑,荷花出于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圈子啊全在于本质上具有强大的节操。即使在官场很腐败的封建社会,也有很多人甘愿做清官,敢为群众鸣冤叫屈,理直气壮为人民伸张正义。当然,要法治官员犯罪,除了官员自己要加强学习,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要有好制度,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让好人敢于努力工作,权力在阳光之下运作,权力要关进笼子,官员选拔要民主公开,对官员要进行权力监督、财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