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我公司即日起依法强化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新入网用户,在我公司各类营业网点(含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代理网点等)办理移动电话(含无线网卡,下同)、固定电话等入网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政企单位客户统一办理入网手续的,还需同事提供政企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单位责任人、经办人、使用人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登记。对于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我公司将不提供相应服务。
二、已在网用户,若使用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政企单位客户尚未完整登记或单位信息、责任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具体使用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2015年起,我司已通过短信电话、公告等方式,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通知。2016年9月19日起,对于在催告期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我司依法执行暂停通信服务措施。对于截止2016年11月29日,未实名登记、实名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用户,我司依法将对其终止提供电信服务。请尚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尽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本机号卡至我公司自有营业厅(或登录广东移动门户网站gd.10086.cn、广东移动手机营业厅)办理实名信息补登手续。
以上内容转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效公司汕尾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