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antan007 于 2016-11-27 22:11 编辑
11月11日,汕尾陆丰市委组织部公示,陈少坚候选陆丰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公告一出,陈少坚被网友举报。随后,陆丰组织部、政协等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停止其行使政协委员权力。网友举报称,陈少坚提交虚假“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料取得推选陆丰市第十届政协委员,还涉嫌骗贷成“老赖”等情况。
11月26日,自称“陈少坚”的网友以网名“正能量市民”发布题为《陈少坚致网民的一封信》帖子,声称其自己多年来“做很多好人好事”。帖子中还上传其担任汕尾人大代表证件、其经营公司的商事资料、荣誉证书等。矫情地告诉网友,其是“好人被冤枉”,求一个清白。
陈少坚到底是什么人?陆丰潭西老百姓对此人的情况一清二楚。 陈少坚涉嫌造假资料引出一行贿嫌犯“两个名字” 在《陈少坚致网民的一封信》发现,陈少坚与朋友合伙拥有如下的实业:广东万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骏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兴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以上多家企业,陈少坚没有用来申报政协陆丰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单位名称”,却用“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名称,结果查询不到。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则显示“暂未查询到相关记录。” 陈少坚到底是故意造假材料?还是疏忽所致?
以下就陈少坚提供广东万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骏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兴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查询。
广东万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441581000026482),法人代表:吴骏乾。
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陆丰组织部公示),经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无此公司,只有惠来万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官网,显名“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俊强。 广州骏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查询显示“广州市黄埔物资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骏达购销部”。 广州兴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少坚是其中一个股东。 以上,出现两个“万晖”名称,却有两个不同法人代表名字“吴骏乾、吴俊强”背后究竟隐藏什么问题? 陈少坚涉嫌借用行贿嫌犯名义“狐假虎威”
“吴骏乾”、“ 吴俊强”(谐音),是何方人士?据了解,是揭阳惠来人,在广州、汕尾、揭阳一带“呼风唤雨”的人物,也是陈少坚的老板,生意伙计。据新华社、《广州日报》等媒体公开报道,此人涉案行贿广州、汕尾等地官员。
广东万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441581000026482),法人代表:吴骏乾。
这个法人代表“吴骏乾”是一个中间人,帮助“坟爷”林耀昌行贿原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的犯罪嫌疑人。
证据材料来源于@广州区伯新浪微博发布“坟爷”林耀昌二审《刑事上诉书》(附,图片)显示,林耀昌通过吴骏乾行贿陈俊鹏人民币20万元的现金…… 而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陆丰组织部公示陈少坚任职该公司总经理),经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无此公司,只有惠来万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官网挂名“万晖、广东万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俊强。
“吴骏乾”与“吴俊强”又有什么联系?在网上搜索查询,发现“吴骏乾”、“吴俊强”疑似同一个人在使用两个名字。
2014年10月28日,《广州日报》报道《白云区原副区长吴锦明受贿一审获刑6年半》。
2005年,吴锦明在担任白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收受吴俊强贿送的4万元。2006年,吴锦明又为吴俊强办理网吧经营牌照提供帮助,后于2010年底收受吴俊强贿送的24万元。2008年,吴锦明在装修新买房屋时,让吴俊强为其支付装修人工费共计5万元。
2015年7月2日,新华网报道《广东陆丰市原公安局局长陈宇铿受贿后私放毒贩》。
2011年9月,陈宇铿在其陆丰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收受吴俊强贿送的两块价值31.4万元的翡翠吊坠和许云峰贿送的10万元人民币。在林某被陆丰市公安局取保候审释放后,陈宇铿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再次收受吴俊强贿送的40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显示,2012年12月底,陈宇铿因害怕事情败露,将收受的20万元人民币及两块翡翠吊坠退回给吴俊强。
2015年10月21日 ,《广州日报》报道,《广东陆丰公安系统多人涉贿 局长送40多万上位》。
2013年4月,林耀昌(坟爷)被媒体曝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遭陆丰公安局网上追逃,后陈俊鹏接受吴俊强、林耀昌的请托提供帮助,收取人民币20万元。
根据与“万晖”两字有关的企业和注册地信息发现,“吴骏乾”与“吴俊强”是同一个人,也是“万晖”有关公司的“法人代表”。
然而,陈少坚却在公开场合承认与“吴骏乾”( 吴俊强)所经营的企业有关,其背后隐藏着什么东西?建议各位网友自行评说。 陈少坚到底是什么人? 他是个“老赖”。在陆丰,陈少坚涉嫌利用虚假资料分别向陆丰市农信社、潭西镇农信社、上英镇农信社、坡洋农信社贷款,分别是2013年9月11日,5万元;2013年9月12日,3万元;2014年6月24日,9万元;借款形式,借新还旧,期满未还。
2013年和2014年期间,陈少坚还涉嫌利用他人名义向陆丰市农信社及下属镇农信社贷款47万元。
他是个“地痞”。2012年,陈少坚为打击报复潭西镇领导依法审查其参选陆丰市人大代表资格,涉嫌伙同“坟爷”林耀昌指使他人打砸潭西镇党政办公室,凶手庄良离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陈少坚联合“坟爷”林耀昌、周镇潘(涉两罪被陆丰市法院起诉)等十名人大代表担保犯罪嫌疑人。
陈少坚还被指涉嫌收取“坟爷”林耀昌利益,雇佣无良记者牟某,帮助“坟爷”林耀昌成功勾结林提等人在网络上诬告“坟爷”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
最后,陈少坚自称是“好人”,对其所列举的“好人好事”,笔者将根据时间进展一一向网友解说。 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报应终究会到来!
陈少坚涉嫌为牟取“坟爷”林耀昌利益,欺骗吴俊强帮助“坟爷”林耀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终究要遭到报应。
此外,汕尾市一行局领导正在帮助陈少坚运作删帖,消除对其不良影响,企图掩盖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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