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肖荣锦,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头肖村人,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3点50分左右,我女儿和儿子因摩托车坏了,女儿(肖丽红)握车头控制方向,儿子(肖美洲)推车,推至东海40米大道龙光路红绿灯处时,被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卓琼烩所驾车辆(闯红灯)撞倒。卓琼烩撞人后,弃车逃离现场,好在有路人报警和报120,当我们赶到时,女儿和儿子已被送往市人民医院诊疗(诊疗结果:儿子左膝盖裂伤、全身多处皮肤擦伤、右踝关节骨折,女儿断了5颗牙齿)。 在我女儿和儿子在医院救治期间,卓琼烩一直没出现,只是叫了一个朋友到医院交了2天费用,直至车祸发生后第三天,卓琼烩才露脸。(我们怀疑当时他酒驾,不然为什么到第三天才来?)他一出现就以威胁的口吻要求我们最好是报医保,我们不解,明明是他开车撞人,然后要我们去报医保,这样意思是不是要我们说是自己摔的?我们立马就拒绝了,问他为什么,他就说:“我这车是别人的、车无年审、也没买保险,你们最好还是报医保。如若不报,你们想要闹的话也没用,相关部门我已经打通关系了,不报也可以,你们就自己负责吧。”我们直接拒绝了,遭到我们的拒绝后,卓琼烩直接就玩失踪了,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然后我们只能找交警帮忙(陆丰市交警大队和陆城交警中队),然而却遭遇了踢皮球,他们互相推诿,说我们已经通知了他过来处理,他一直不来,我们也没办法。 现在,女儿和儿子两人还在住院,但已欠了医院2万多块,女儿已停药三四天了,现在儿子也要被停药了。我们现在是投诉无门,实属无奈,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讨回公道。希望这件事能得到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重视,还我们一个公道。 这样的陆丰民警,如何执政为民?是什么权力让他如此狂妄、肆无忌惮的知法、执法、犯法?实属陆丰民警败类!!! 举报人:肖荣锦 身份证号:441522196008090115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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