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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一派出所长涉保护伞被免职后“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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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21: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anhu119 于 2016-12-6 21:32 编辑

涉嫌包庇打击报复案的派出所长,却多次重用提拔

2016年12月5日,广东省陆丰市委组织部公示提拔郑剑萍副科级人选,被指为“带病提拔”。公示一出,引起干部队伍、党员群众意见纷纷。原汕尾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潭西镇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郑剑萍涉嫌的违法违纪被搁置,其后两年却接二连三获得违规“带病提拔”。

2010年,担任潭西镇派出所副所长郑剑萍因涉嫌充当陆丰“坟爷”林耀昌、林中存等人打击报复案的幕后保护伞,对6.29和10.1两起打击报复案件弄虚作假、违反处警规定及公安机关办案规定于2012年8月30日被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免去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2013年1月30日经陆丰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调到陆丰市看守所降为一般民警,该案曾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及市有关部门督办;2014年1月提任甲西镇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但四月后,其辖区出现重大责任案件,为逃避追责;同年6月调任陆丰市看守所教导员至今。

期间,郑剑萍涉嫌接受“坟爷”林耀昌、林中存等人利益输送并伙同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人多年实名举报其涉及的具体线索,被搁置。

对此,曾经因遭受“坟爷”保护伞迫害的实名举报人、中共党员林键国表示,根据日前刚刚下发的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提出的“凡提四审”规定,郑剑萍涉嫌欺骗党组织、对党不忠,带病提拔及仍涉嫌其它违法乱纪问题,希望得到陆丰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含泪诉说,正因为郑剑萍伙同其他领导涉嫌充当“坟爷”林耀昌、林华彬、林中存等人保护伞,放纵其等人明目张胆的对举报人家的祖坟、祠堂实施两次挖掘、打砸的打击报复,且在案发前,拒不依法及时出警处理。

案发后,仍弄虚作假、包庇,拒不依法控制案发现场证据,已直接致使举报人6年以来对遭受打击报复案件的艰苦信访之路。

如果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纪国法处理,反而接二连三的取得“提拔”的情况下,将产生什么不良后果?也许陆丰公安机关多人涉及毒案被法办的结果仍没有作为一面“镜”。

“坟爷”案举报人八年艰辛源于派出所长涉嫌包庇打击报复罪犯
林键国说,2009年起,他实名举报原汕尾、陆丰两级市人大代表、陆丰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坟爷”林耀昌,与原陆丰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勾结潭西镇人大代表、原高园村长林中存(2005年6月犯诈骗罪刑满释放;2007年至2016年10月仍当潭西镇人大代表)等人涉嫌非法开挖我村(潭东村法留山)生态林保护区山土变卖谋利、非法经营陆丰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敛财、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犯罪行为。

当时,由于举报事项一直被原陆丰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包庇,同时相关官员放纵嫌疑人林华彬勾结“坟爷”林耀昌、林中存等人实施残酷手段对举报人和家人进行打击报复,致使举报人和家人接二连三的遭受10余起打击报复。

“最为严重、痛苦的还是“百年老祖坟两次遭挖掘、祠堂两次遭打砸(6.29和10.11案件)。”林键国说。

原陆丰潭西派出所副所长郑剑萍涉嫌违法乱纪,在任潭西派出所副所长时,涉嫌充当打击报复中共党员、实名举报人的“帮凶”,包庇犯罪嫌疑人。

林键国说,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是,10.11案的案发前50分钟,举报人已经得知上述嫌疑人的意图,于是报警求助,当时,原陆丰市纪委书记、陆丰市公安局领导指示6.29案办案组组长陈镇清(原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潭西派出所原副所长郑剑萍(现任陆丰市看守所教导员)及时出警处置。但郑剑萍故意拖延出警时间,涉嫌纵容林华彬、林中存、“坟爷”林耀昌组织20多名嫌疑人得以公然实施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

据知情人说,案发当晚,郑剑萍竟在10.11案打砸祠堂的“元凶”之一林中存家中。

所长 “带病提拔”:涉嫌违反计生、贪污镇府3万元……

2014年郑剑萍违规调任陆丰市看守所教导员,如今,又再被违规提拔为副科级公示对象,郑带病提拔涉嫌违反党员干部任职规定,和任职公安机关领导或非领导职务规定,且对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免规定,已经违反计生政策被处理的,一律不得提拔。据知情人说,郑剑萍生育两孩和一女(其称是养女)似在1994年或1998年违反计生被处理,如果被处理过,其处理决定书是否被人故意“隐藏”?

此外,2011年2月春节期间,郑剑萍亲自签名领取潭西镇政府资金3万元,该资金款项来源及资金使用去向涉嫌违反财务规定或涉嫌贪污。

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郑剑萍不但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反而在2014年其大儿子郑某(汕尾城区分局上班)结婚仍在“陆丰酒店”公开宴席打击报复案元凶之一的林中存赴宴庆贺,引起群众一片哗然。

郑剑萍与林中存等人的关系,以及汕尾、陆丰市某些官员提供包庇,6.29和10.11两案在其他保护伞的伙同下,对抗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并案侦查,以致六年来督办侦查,仍没有办案人员。

更可恶的是,2014年10月6日“坟爷”林耀昌取保候审后的七天内,多次来电叫喊“坟爷”林耀昌是否已回家的的方式进行刺激举报人,该行为当时举报人通过信息向陆丰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市委领导反映过。

2015年5月,陆丰市经侦大队受理陆丰市纪委移办林中存涉嫌经济犯罪问题一案,经侦大队至今19月仍压案不查的原因也疑与郑剑萍有关。

此外,郑剑萍涉嫌受贿“坟爷”林耀昌和林中存等问题,有关部门没有结论。

举报人请求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汕尾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陆丰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加以重视,依法处理郑剑萍涉嫌违规提拔副科级,同时查处郑剑萍涉嫌充当“坟爷”林耀昌、林中存打击报复案保护伞等问题。如果郑剑萍再被违规提拔副科级或重要岗位,将影响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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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有权吊大,有钱更能升官,不服来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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