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6-12-7 11:41 编辑
折腾百姓 要适可而止
———海丰县城东金东花园小区拆除两违建筑(续)
文/图 陈治赠 2016年12月7日
2016年1月6日,笔者曾就金东花园小区拆除两违建筑一案作了《拆除违章建筑难在何处》的调查。时至今日,状况如何?
一、违建依旧在,业主无奈何。
金东花园小区娛乐中心用地规划,于2001年1月由海丰县城建局审核,2001年5月7日报海丰县政府办公会议批准。规划图明确界定为花园式的公共活动场所。
海丰县城建局规划设计室违规违法,擅自将娛乐中心用地改变为18户住宅用地。开发商凭盖有“规划设计室图纸校对专用章”的修改图,分别于2002年、2014年二次向县国土局办理18份《住宅用地使用权证》。公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小区居民合法权益。2014年9月间,开发商强行施工,试图在娛乐中心用地兴建7层商住楼,命名为“合富楼”。数百业主群体到县政府门口,跪求父母官为民作主。同年11月间,依据海丰县委、县政府(2014)第6号“会议纪要”的决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原定強制拆除两违建筑。因开发商持有《住宅用地使用权证》,改为强制停工,围蔽封场至今。 县政府口头承诺:小区娱乐中心两违建筑一定要拆除,但要依法走程序。即:1、必须“恢复娛乐中心功能”;2、必须撤销18份《住宅用地使用权证》。
二、奔命程序路,莫名转怪圈。
关于金东花园小区娱乐中心恢复功能、注销证件、拆除违建的问题,海丰县委、县政府(2014)6号文会议纪要已郑重批准。
2014年底,城建局撤销该局规划设计室擅自绘制的住宅规划平面图,完成了恢复娱乐中心本来功能的程序。
2015年2月2日,县国土局对涉案18份《住宅用地使用权证》发出《拟注销公告》。公告规定持证人提出申辨意见的期限为5天。期间持证人没有提出异议,注销生效。撤销18份《住宅用地使用权证》的程序也已走完。 但违建拆除依然迟迟不能落实。
据了解,海丰县主管副县长曾召集城建局、国土局、业主代表三方面对面拍案,两局表态:需要3个月时间再走程序才能拆除违建。3个月过去了依然风吹草不动。该主管副县长再次召集城建、国土、业主三方当面捶胸,两局承诺:2个月内走完程序拆除违建。2个月期满仍旧无动于衷。
2016年8月底,海丰县政府常务会议再次作出决定:国土局依法依规撤销18份住宅使用权证的住宅用途,恢复金东花园小区“娱乐中心”用途。县国土局召开专题会议,作出18份住宅使用权证住宅用途“更正为娱乐中心用途”的决定,电话通知持证人,持证人置若罔闻。9月10日,国土局依法登报通告,持证人没有申辩。11月17 日,县国土局依法公告废止涉案18份《住宅用地使用权证》,恢复娱乐中心功能。但有关方面仍无拆除违建的动静。
三、违建不拆除,“创文”为哪般?
时下,“创文”活动红红色色。从重拳“拆两违”、“禁占道”、“清垃圾”的举措看,整治市容市貌,美化宜居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创文”活动的目的之一。拆除金东花园小区娛乐中心的两违建筑,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小区居民合法权益,与“创文”活动不矛盾。
数年来,业主要求拆除“两违”建筑,恢复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小区花园式公共娱乐中心用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该访的机关几乎访烂了,不该跪的地方也跪了。还要业主怎么做?请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扪心自问。人在做天在看,折腾百姓,要适可而止!
县政府应该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尽早拆除小区娱乐中心两违建筑,恢复娱乐中心功能,维护和谐稳定。 小区娱乐中心用地的“两违建筑”何时拆除?我们再拭目以待。(图片有劳老知青网友代为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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