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广州的街头碰到了“一家三口”,女人停下来,问我借几块钱要回去,说不是本地人,钱包手机都丢了,然后问我坐车几块钱够吗,我让她后退几步,离我远点,我掏钱包给她10元,她问要怎么还我,我说“不用还了。”心底有句话:当行善。
就算我今天碰到骗子了,虽然知道生活中有好多骗子的套路,但我更想强迫自己相信,这丢“一家子”真的是丢了钱包了。
同样的桥段相似的剧本,换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代却能表演着雷同的故事。
十几年前,我在番禺,正在钟村镇的街头享受着难得的周末时光,突然来了一个长得还算看得过去的女孩子,背着背包,手拿一个本子和笔。拦住了我,可怜兮兮的对我说:“叔,我是广州某某大学的学生,我来番禺玩丢了钱包,你能借我十元让我回去学校吗?你把你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我回去后把钱寄给你。”十几年前我才二十来岁,我很老吗?怎么叫我做“叔”?不是所有五大三粗和胡子粗的男人都是“叔”字辈的呀 我说:“哥也很穷,要不哥也不用走路了。哥也没钱啊!”过了好久,我在另一条街又看到另一个年轻女子在跟别的人重复着我刚才听到的同样的话,这就是骗子。
当我们的良心和恻隐之心被当成了商品进行贩卖的时候,这社会上还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有自主决定权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