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上访”为“下访”才能真正畅通信访渠道 近日,韶关乐昌市纪委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组对所辖17个镇(街)纪(工)委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查阅信访卷宗材料、走访调研、个别座谈等方式,对各镇(街)纪(工)委开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结果通报,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变“上访”为“下访”,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 不可否认,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越来越多的公众习惯于通过网络平台表达自身诉求,但与此同时,仍有不少公众习惯于传统的手写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欣慰地看到,韶关乐昌市纪检部门别出心裁地为百姓信访举报开通免邮资“绿色通道”,充分体现了纪检部门良好的作风与诚意。 笔者认为,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就要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听到群众呼声,畅通诉求渠道尤为重要。 各级纪检部门应沉下身子去,变“上访”为“下访”,基层信访工作者应积极深入基层群众、深入村场社区、进村入户、走访民情,听群众的心声,为社情把脉。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把一些矛盾调处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诉求通道,群众才能畅通无阻地反映诉求,解决矛盾。 当然,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关键要用心做好“下步文章”,对于老百姓所反映的困难与问题等,必须要及时、妥善地作出处置,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民众的良性互动,才能够有效助推社会的和谐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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