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5268|回复: 7

[汕尾] 腾飞中的汕尾——善美之城惊艳美照曝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17 17: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17-5-17 17:49 编辑


      汕尾,一座历史悠久的年轻城市。说其历史悠久,乃是据东南沿海出土文物考证,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此渔猎种植,生息繁衍。说其年轻,乃是这座城市是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以海陆丰为基础而建立的,汕尾原名“汕美”,因“汕”的意思是海滩的高处,而这里又以美丽滨海风光著称,故得名“汕美”,“美”与“尾”谐音,后来就把“汕美”叫做汕尾。

    为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这是是汕尾在新常态新发展的重大决策。“双创”,是汕尾在新常态下新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城市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全市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更是一件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把汕尾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城市的民生大事。今年仅仅只是而立之年。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汕尾正在成为“深莞惠经济圈”冉冉升起的“善美之城”,正以其腾飞之势,吸引着各界的目光!


今天,让我们随着摄影师的镜头,一起来亲眼追寻它的轨迹变化,感受它的沧海桑田的昨天,见证它光彩照人的今天,梦想它展翅高飞的明天吧!


      

QQ截图20170517170530.png

QQ截图20170517170726.png

QQ截图20170517170759.png

QQ截图20170517170811.png

QQ截图20170517170821.png

QQ截图20170517170834.png

QQ截图20170517170847.png

QQ截图20170517170859.png

QQ截图20170517170913.png

QQ截图20170517170924.png

QQ截图20170517170934.png

QQ截图20170517170946.png

QQ截图20170517170958.png

QQ截图20170517171007.png

QQ截图20170517171018.png

QQ截图20170517171028.png


汕尾腾飞不只是幻想,你可以在以下当中体味到:漫步在海边沙滩上,你能感受到沙滩的玉屑银末、大海的波澜壮阔;步入莲花山森林公园,你能看到阳光穿透重叠的樟树叶,洒在松软的泥土上;踏进图书馆,窗台上的青青青葱植物伴着你漫游知识海洋;迈上公交车,干净、整洁、有序的车厢让你心情舒畅……


“双创”加速了汕尾的全面发展,它使城市的环境面貌有全新的改观,使市民的素养有整体的提高,使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不断跃升。“双创”,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也涉及到汕尾每一位市民,我们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行动起来吧!
(图:彭文昌)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网上追思悼念彭士禄院士
[城事报料] 南瓜电影1月新增用户爆涨 恒腾网络迎最强催
[城事报料] 两会声音||老楼加电梯、市区停车难,汕尾城区
[热点资讯] 多国证实中国新冠疫苗安全有效
[城事报料] 面对北京疫情,我们应该怎么办?
[城事报料] 2月19日广东仅新增1例确诊(累计1332,出院619

发表于 2017-5-17 17:45:4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7-5-17 20: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海丰人民. 发表于 2017-5-17 17:45
海丰,一个被逐渐淡忘的名字(转载)
     
       http://m.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 ...

说得对!汕尾市是踏在海丰陆丰的肩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现在人们口中的汕尾(包括楼主)说的就是汕尾市城区,建市三十年来聚大海丰,大陆丰之力来建设一个汕尾市城区!吃水不忘挖井人,发展勿忘海陆丰!
发表于 2017-5-18 14: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5-18 14: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航拍得有光彩,鲜明,但汕尾市境内还存在“脏、乱、差”,比如陆丰市的甲子镇,是国家一级渔港,省政府批准的省中心镇,汕尾市重点镇,从甲子镇百科图片可以看到渔港的环境,街道的环境和陈旧的老破的建筑物,人民生产劳动和生活的情况,对全面奔小康还有差距,还有待很好的建设,还有待摘掉全国的“双帽”!
发表于 2017-5-18 16: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5-18 16: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5-25 1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美汕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