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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北京、西安、河南等多地继续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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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6: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产离不开政策与宏观经济、金融大环境。高屋建瓴、大处着眼,才能真正读懂房地产。

北京市住建委:“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要尽早入市

6月27日,北京(楼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17〕243号),旨在降低项目入市门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入市销售。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文件,北京市住建委公布,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拿地未开工项目161项,开工未入市项目228项,并附上对应的名单。

《通知》要求这类项目,开发企业取得一个施工许可后,可以对应办理两次预售许可。在申请第二次预售许可时,应同时提交情况说明。

此外,《通知》还要求,已取得过一次预售许可的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预售许可。

而未取得过预售许可的项目,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的预售许可面积超过施工许可总面积50%的,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申请办理第二次预售许可。

河南限价政策落地:郑州(楼盘)新房备案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售价

6月27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郑州要加大热点片区的土地供应,加大对房企购地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企业取得土地后要加快商品房的建设和上市节奏。

对于郑州的房价方面,《通知》明确规定,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而商品住房库存周期在12个月以下,且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同比增幅超过30%或价格同比增幅超过20%的市、县(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7年4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同时,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后,企业必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价外费用,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以及设置其他附加条件。

另外,企业出售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根据市场变化确需上调的,必须提供充足的调价依据和理由,并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

西安新政:一手房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 外地人购房需2年社保

6月28日消息,西安(楼盘)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调整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18日以前在限定的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需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二手房也需要在满2年才可交易。且即日起非本地居民需缴纳2年社保才可购房。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到,为引导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政府发布调整住房交易政策有关事项通知。

其中提到,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起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

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但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此外,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西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出处:观点地产网 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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