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一些市民为了一时凉快,竟不顾自身安全到海丰青年水库下水游泳。近期,汕尾多宗溺水事故发生在水库、河流等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 虽然这些区域都有“禁止游泳”的提醒标志,但青少年都冒险下水。虽然他们在放假前在学校开展过安全教育,但仍然有一些青少年仍不听劝告,到水库里玩耍游泳。由于水库并非游泳场所,平时没有人负责游泳安全,殊不知灾难的发生就因为贪图一时的享受。广大家长们千万要教育好自家的孩子,不要让悲剧上演。
海丰青年水库是饮用水源地,然而不少市民还到水库洗头洗澡、裸泳打闹、随处小便,乱扔垃圾,简直是把水源保护地当成不花钱的风景区来“破坏”了,玩得不亦乐乎,丝毫不在意可能造成的污染。按照我国《水污染治理防治法》相关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很显然,以往在梅山水库游泳嬉闹过的人,都没有“吃”过罚单; 我们是不是可以寄希望于媒体曝光之后,监管者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让“惩处”从纸面走进现实,让恣意妄为者切实尝到“挨打”的滋味?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当我们饮用水源变得干净清澈,从自来水管另外一头放出来的,才是让人放心的饮用水。希望大家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公德,少一份不文明,自觉爱护我们的饮用水源,不再去污染它,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汕尾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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