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2016年的交通事故情况,重点排查“三大类隐患”,即1年内同一路段2公里范围内事故多发的路段;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限速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平交路口、弯道、坡道、桥梁、临水临崖以及沿线镇村人口聚集区减速带、警示桩、指示让行等标志标识缺失的路段及弯道、易积水路段,特别是发生过大客车翻车、危险品运输车泄漏事故的点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推动地方政府及交通、安监及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分类分级治理措施,并向交警支队备案。对隐患治理落实不力的公路经营单位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定性存有争议的路段报地方政府、安监和交警支队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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