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口不妄言 于 2017-11-23 11:49 编辑
什么叫做违法建筑呢?就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近日,海丰县组织附城镇府和县住建、国土、公安、供电、供水等单位有关人员,联合依法查处附城镇粉围新村5处违法建筑。
粉围新村五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在120至150平方米之间,建筑高度均为5至7层,均未依规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未按基建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擅自动工,属违法建设。该县“两违”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这5处违法建筑的施工工具和外部竹架、围网,并实施断水、断电强制措施。为海丰县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的行为叫好。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违法建筑一旦被拆掉,既浪费材料和人力,又污染环境,所以不允许它们的存在。建议政府多依法宣传,把宣传做到位,让普通老百姓都执法守法,按照法律来知道自己的生活于生产活动,而不做违法的事情。老百姓也要多学法,凡是不符合法律的行为,不要我行我素,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跟你在拜神一样虔诚,不然,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还来不及居住就被强拆了,还没有补偿。真的是欲哭无泪,连死的心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