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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清明前后是山火发生的高峰期,3月21日,海丰县《禁火令》施行首日,该县公安机关就分别在梅陇、可塘、莲花山抓获4名扫墓引发山火肇事者。22日早上,在赤石镇也发生了一起山火,火势猛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当天早上十点多钟,赤石镇大坑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立即启动救援灭火行动。
赤石镇党委副书记 黎海滨:嫌疑人已经被我们控制,再多半个小时左右(火势)就会被我们扑灭,来(救火)的人很多,所有的队伍都来了,(海丰)县里也来了一百来人,专业队也是来了几支,(记者:那着火的位置在哪里?)大坑(村)估计是祭祖的,现在我们正在调查,相关的嫌疑人已经被我们的公安控制住了,我们的派出所正在调查,是不是从那里引起火灾的,(记者:那么今天着火的面积有多少亩呢?)大概有一百多亩。
据了解,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和消防人员的奋力扑救,火势在下午四点钟左右得到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赤石派出所所长 陈宝荣:他违反禁火令,他们几个亲属都有印证,他说昨天有用火,你使用明火,禁火令不准使用明火,但是起火点在那个范围之内,那个地方只有两个坟墓,我们已经移交给林业局了,已经被抓过去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其中就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也就是30亩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将立案追诉,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近期天气晴朗,风干物燥,小编提醒各位市民,切记不要带火种上山,文明祭祖。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台
今年全汕尾清明节禁明火,这是铁规也是硬纪,希望所有汕尾市民遵照执行,这不是开玩笑的是动真格的,全汕尾动员相关部门在各山路口把守,您别存在侥幸心理,被查到易燃易爆物没收,引发山火绝对抓得到你,所以听哥的话,文明祭拜,安全祭拜,没必要以身试法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