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志鹏)3月30日至31日,海丰县公安部门破获猥亵少女案、涂鸦他人车辆案及东门头发生抢金项链事件造谣案,抓获嫌犯2名。1名嫌犯投案自首。 3月2日至28日,海丰县城东镇陆续发生四起当街猥亵少女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连日侦查,3月30日下午,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新园笃厝围村某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泉。经审,吴某泉对其猥亵少女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海丰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8日凌晨,停放在海丰县附城镇南湖社区豪居苑路边的几部小车,被人用黑色喷剂涂鸦并贴上警告纸。摄于法律威严,30日晚,嫌犯何某豪主动到附城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何某豪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30日晚上,一则“海丰县东门头路段发生抢金项链事件”的视频迅速传遍各微信群。经查实,3月30日下午4时多,海城东门头发生一宗两辆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但却被路过的敖某龙(男,42岁,香港居民,原籍海丰县海城镇人)编造成“抢金项链”事件,并在微信圈传发,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市公安局网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龙津派出所、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云岭派出所协同作战,于31日下午,抓获犯罪嫌疑人敖某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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