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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规范集贸市场 助推“双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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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5 08: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一步加强全市食品销售单位和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监管,维护食品流通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按照《汕尾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各地食药监部门监督指导辖区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50个集贸市场(含超市)设立24个快检中心,配备了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委托有资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快检任务,全市升级改造集贸市场53个,查处违法案件16宗,督促集贸市场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了集贸市场销售行为,提升汕尾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检查,摸清底数。全面清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资质,逐一检查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履行义务情况,摸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业户底数,每个市场填写《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信息报送表》,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实行一市场一档案模式。认真梳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经营规律, 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

        二是制定方案,健全制度。根据汕尾市创文创卫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销售单位和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作集贸市场相关制度宣传牌匾,使基层在整治工作中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和依据。

        三是建立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智能监管平台。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智能监管平台是利用移动互联网为主要信息载体,通过二维码为有效辅助,并依托移动网络通讯、系统集成及数据库应用等技术,在我市范围内建立一套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肉类、蔬菜产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追溯,并通过二维码技术可以向消费提供一个查询和投诉举报的渠道。从而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共建文明汕尾,同创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是开展快检,倒逼源头。对入市的食用农产品,通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效促进零售倒逼批发、批发倒逼产地,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认真把好进货关,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今年以来,全市共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70491批次,其中蔬菜不合格420批次、水产品不合格85批次,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593公斤,有效防控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通过召开集中动员会、张贴板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广泛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明确要求,为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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