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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实名举报村霸林耀龙、林耀定勾结村干部多次伪造假证据材料强占我厝地,有关部门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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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7: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村霸林耀龙、林耀定勾结村干部多次伪造假证据材料强占我厝地,有关部门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尊敬的汕尾市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纪委、各新闻媒体:
我是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上英镇笏邸村村民林木昌,今天逼于无奈通过本文,向汕尾市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纪委、各新闻媒体,陈诉我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基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今年年初,我在当年土改时分得的房屋面前的厝地上修盖房子的时候(该厝地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笏底村委会在三清三拆活动期间开具给我的旧房拆除证明”。自土改分得后,我与父辈在此居住几十年,曾经用于搭建猪舍,我93年结婚因家庭贫困,还曾用来做为婚房),我同村村霸林耀龙、林耀定、林锦墙等,纠集黑势力人员40多人,对我正当修盖房子的行为无理的阻挠,并声称该厝地是他们已经向村委购买的,同时对刚刚建好的有七八十公分高的墙体强行暴力拆除,当时我和家人对他们这种无理的行为进行制止,遭到了他们所组织的黑恶势力人员的围殴,造成我家人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我弟弟林木尊更是被打到遍体磷伤、入院抢救治疗。
强拆恶性打人事件发生在2018年6月27日,事发前曾有过争吵,上英镇派出所民警到场进行过协调处理,并警告争吵止于言语,谁动手就抓谁。可是就在6月27日,对方纠集黑恶势力人员对我家在建中的房子强行拆除,并行凶打人,该起事件发生至今已有4个多月,可迟迟未见有任何涉事行凶人员归案受到处罚。我们也多次前往上英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反映,他们对整个事件也是知晓的,在我方具备足够充分的证据材料证实该厝地是我家的和对方屡次伪造假证据材料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是迟迟未采取行动,相反还做出了明显偏帮一方的行为,让我们感觉到有冤无处申。
第一、在打人拆房事件发生之初,对方拿着村委开具的所谓买卖收据,来争夺厝地的所有权,双方争吵后到村委会进行协商。对方所提供的买卖收据显示:该厝地于1998年2月4日由时任村主任林祖壬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人林祖逵,收据盖有“陆丰市上英镇笏底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并且该收据完全是时任村干部林祖壬与受买人林祖逵之间凭空捏造的伪证。因为收据的签发时间是1998年,使用的公章是“陆丰市上英镇笏底村民委员会”,但是在1999年之前,我村都是用“陆丰市上英镇笏邸管区办事处”的称谓,1999年之后才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此漏洞被我方指出后 ,当场村委村干部和对方无言以对。
(附照片一)
第二、在第一次出示伪证被驳后,对方仍不罢体。随后又拿出了第二张买卖收据,对方称第一张收据是后补的,这一张才是原始收据,真正的买卖收据是第二张。第二张收据显示交易日期是1994年8月12日,此次受买人变为林祖纲,村干部签字仍然为林祖壬,并盖有“陆丰市上英镇笏邸管区办事处”的公章。但此次出示的所谓“证据”,只是为了试图圆谎第一次造假的失误,可是造假永远真不了,第二张后补的伪证,依旧是错漏百出。第二份收据显示开具日期为1994年8月12日,盖有村里的公章,抬头是“陆丰市上英镇笏邸管理区办事处”,但谁都知道,陆丰撤县设市是在1995年,他们在1994年就用上陆丰市的公章,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造假吗?(附照片二)
第三、上英镇人民政府在没有经过如实的调查取证, 竟然就轻易的向陆丰市扫黑办出具了“关于笏底村村民林汉龙(林木昌)与林祖钢等人斗殴的情况说明”,这是间接为其作为证人的行为,镇政府在没有经过如实、细致、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就向上级部门行公文为其证实厝地是对方的,这种行为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镇政府的领导们,这样的行为你们可曾考虑过事情的带来的后果和严重性?该情况说明也是错漏百出:
1、在情况说明中镇政府提到对方有票据(镇政府所指的票据就是1994年8月12日林祖壬开具给林祖钢伪造的买卖假证据,当时在镇政府被我方当场揭穿,具体在第二点有详细说明,镇政府领导当场哑口无言。),镇政府在行文中又提到了人证(我们极力要求镇政府向我们出具人证作证时具有证人签名及印有指纹证实的相关书面材料,而并不是口说无凭)。
2、政府在文中提到的由于新老干部替换的原因,新干部不清楚该厝地是林祖钢所有的,在这里我们要反驳的是,林祖壬是这次伪造假单据的主要经办人,而且还是现任届村干部,难道他会不清楚,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3、镇政府在文中提到该厝地地据说是我家向对方临时借用的,一个政府部门,国家的行政部门,在向上级部门行公文汇报时,儿戏的用“据说的”、“据听到的”等片面之词,既然是“据说的”那就是存在不确定性,没有被证实过的,同时也说明了镇政府根木就没有经过调查,只是听取对方的片面之词,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是欺上瞒下的恶性行为。
4、镇政府在文中提到发生在2018年6月27日,发生“斗殴”时(所谓的“斗殴”其实就是林耀龙、林耀定所组织的恶性打人拆房事件),笏底村两委干部立即到场制止,这边我们要说明的是整个恶性打人事件就发生在笏底村支部书记家门口,当时我们的村支部书记就躲在家里面没出来制止,村干部也无一到场,才造就行凶人员更加嚣张,导致我弟林木尊被打倒入院,我们都有视频证据材料证实。
5、镇政府在汇报公文中提到我们7月初在凯迪社区向社会发布陈诉我们的不幸遭遇,镇政府断定我方言论失实,我方遭村霸伤人事件不实。我们尊敬的镇政府领导,我们的父母官,行凶视频、相片这些铁证就摆在眼前,这还有得狡辩吗?镇政府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充分体现出镇政府的严重失职行为和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附照片三)
第四、恶性打人拆房事件发生至今已近五个月,打人拆房涉事恶势力人员无一人员归案,我们也多次前往进行反映,但派出所人员每次总是找各种借口进行推脱,在铁证面前,他们竟然还这样办案,我们感到万般无奈!这是明显的有意不作为和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我们恳求上级的督查部门对其行为给予督查。
第五、我的叔叔,林宝金同志。一个忠实、朴素的老党员、老干部,曾经为村里默默的付出,为村的发展出谋献策,贡献了大半青春。他1950年参加土改, 1955参加我们村的工作,一直在村里担任文书、会计、财经大队长等职务,直到1989年退休。在改革开放中,曾带领群众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和带领全村走共同致富道路,陆丰县曾授予他一级奖励。2018年6月27日,老人家在现场目睹整个恶性打人拆房事件,心理受到巨大的打击和刺激,从那一刻起,老人家茶饭不思,日渐消瘦,于今年8月含恨离世。一个曾经为村里付出一切的老党员、老干部,而如今得到却是这样的结局,我们感到万分痛心,但我们依旧相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一定会为我们做主的。
(附照片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村官与村霸相勾结,企图通过伪造证据,霸占村民地的行为。村干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多次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动用村办事处的公章制造伪证,节是何等恶劣!希望有关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同样村霸凭借其宗族势力的强大,在当前国家大力倡导打击村霸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下,在广东坚决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形势下,他们仍然无视国家法纪,顶风作案,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恶劣,是何“保护伞”为其撑腰呢?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政府部门了解真实情况,主持公道,对事件的责任人立案侦查,揪出政府有关部门的害群之马,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求新闻媒体伸张正义,公开曝光,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营造汕尾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共同为汕尾、陆丰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情况如实反映!
举报人:林木昌
共同反映人:林中华、林木亲、林木尊、林汉龙
联系人:林汉龙13603028368
2018年11月7



相片一:对方第一次出具伪造的买卖收据。(具体见上文第一点)


相片二:在第一次伪造假买卖收据被我们揭穿后,对方出具的第二张伪造的买卖收据。(具体见上文第二点)


mmexport1541763911195.jpg







我弟弟林木尊被打入院治疗


照片四、林保金同志为村里的付出,得到认可,并授予奖励。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196f085d50102ym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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