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县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为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2018这一年,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入落实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这一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汕尾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位居第一,连续多年来环境空气AQI全省最好。我县2018年1-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为汕尾市空气质量达标做出重要贡献。2018年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生活污水23750570吨,削减COD 3088.4吨、氨氮381.4吨,为我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发挥了一定的效益。
这一年,环保宣传深入人心。我县运用“6·5”法定环保日开展广泛宣传,印发文件、发放资料到各镇,组织学生到汕尾市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互动活动,与志愿者“创文”“创卫”活动融为一体,展开强大的宣传声势,形成全民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意识,提高全民环保自觉。
这一年,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我县把防治水环境污染摆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要位置。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督察情况反馈的13个问题清单,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监管上,我县拆除公平水库库区周边非法水产养殖户18家,拆除建筑物4530平方米,清理养殖水面积约5000亩,拆除平东、公平、黄羌、可塘、赤坑等镇辖区内非法养殖场58家,面积675110多平方米,拆除渔池堤坝60条,非法经营场所7处230多间,取缔非法采砂点4处,拆除制砖厂1间。为汕尾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省督办的33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县环保局局长陈坤宝介绍,新的一年,我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位置,坚定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把生态红线不放松,推进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跃上新台阶,为海丰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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