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德行善,是我们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周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但是,做善事光有爱心还不够,要有合规意识,依法合规的慈善活动才能更持久。
比如,汕尾有一家企业拟通过公益跑形式为企业自身的一公益项目筹集善款。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企业明显违反《慈善法》有关公开募捐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主动约谈相关当事人,制止了这项行为。之后公布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详细名单,提醒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活动要有合规意识,要懂规则,守规矩。
汕尾还有一类违规现象。一些并未注册的“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将内地边远贫困地区的患病孩子接到本地来治疗,并为他们募集治疗、康复资金等。没有依法依规做好事,有可能造成好心办坏事。这里存在许多隐患,比如孩子集中租住在民房、公寓等,有安全问题;碰到术后感染也是棘手问题;另外,如果贫困地区的孩子是孤儿,只能由公办社会力量照顾和承担事务,民办社会力量不能涉及等。
因此,我们做善事不能仅凭一腔热情。民政部门调研调查中发现有类似违规现象,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有的撤销活动,有的选择走注册路线,在规范的路径上做慈善。对那些并不合规的活动,既要依法依规,也要合乎人情,对执法者也是一种考验。
其实,公益也是一种营商环境。一座城市的公益力量、公益文化和公益精神,丰富和拓展了城市的软实力和竞争力。有热情,又合规,汕尾市多家社会组织可以在优化汕尾营商环境方面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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