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的文化起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是一报两刊即《汕尾日报》、《汕尾乡情·东岸》、《汕尾文艺》,它们已经正常运转了。自然,这一报两刊也成为我阅读的报刊。读久了,总看到一些文章重复出现在一报两刊上:几天前,在《汕尾日报》看到某篇随笔《我家住在某某地》,几天后在《汕尾文艺》又看到这篇文章;上周在《汕尾日报》读到《某某诗话·某人隐居某地》,下周却在《东岸》看到这篇文章……我对此觉得有些纳闷: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本地区的名记者名编辑,难道不知道一稿不能多投的道理和纪律吗?当然,作为半吊文人的我,我无意去臧否谴他们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合不合道德,我却在反思,为什么我们的写作者喜欢一稿多投呢?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横竖想了几天,又联系自己的写作经历,终于豁然开朗,明白了写作者这种行为,原因在于低稿酬制度。由于低稿酬,写作者不得不一稿多投,以获得多一些稿费。从愿望上来说,我是希望我们的文人有更多的物质支持,才能从“烦恼人生”中摆脱出来,冷静观察,斟酌思考,沉着下笔,从容润笔。这样,才有精品出现。
当然,物质待遇好,只是相对而言。屈原是在流放的时候、国破家亡的时局下写下《离骚》等伟大作品的;杜甫是在饥寒交迫的离落中,写下惊风雨、泣鬼神的诗篇;文天祥的优秀代表作,恰恰是在“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的危局中写下的;鲁迅是在“风雨如磐”的岁月中写下优秀作品的;马克思是在遭遇失业、通缉、压迫的情况下写下革命巨著的……相反,有些人在困境中能写下好作品,但在处境改善后却写不出好作品,如江淹,即“江郎才尽”的江淹。
当然,时代不同,环境已变,不能用过去的标准来衡量今天。今天的文人,如果没有职业,而只依靠卖文的话,绝对不能生存下去。没有物质的支撑,绝对不能产生文化巨人、文化精品、文化杰作。所以,有理想、有主骨、豪爽自由的文化人,应该比一般人获得更丰厚的物质回报,才能在文艺百花园中添花献艳。什么时候,能让“一为文人,便无足关”成为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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