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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少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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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6 14: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没有一点林耀东的风采? 陆丰内湖镇内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少明涉嫌违法犯罪


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村民公开控告内湖镇内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少明在职期间涉嫌以权谋私、违法卖地、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组织家族黑恶势力,充当家族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

在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当地群众流传一句话:“国家法律法规、党和人民政府治不了陈少明的罪,唯有等天上的雷公来收搭他了”,从这些话中能总结出陈少明罪孽深重,民愤极深。

陈少明,男,60岁,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陆丰市鼎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家族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保护伞”。陈少明仗着家族人口众多势力强大,勾结社会黑恶势力,践踏法律,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是名符其实的“村霸”。当年陈少明使用非法手段当上内湖镇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为了方便个人敛财,将村干部队伍统统换成自己的亲人和亲信,为其后来以权谋私、违法卖地、行贿受贿、贪污腐败、欺压百姓创造了便利条件。

陈少明在任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猖獗霸道、专横跋扈,性格粗暴、生活作风腐化、一手遮天,他将村集体财产视为自家的私有财产,大搞“一言堂”,村委会收费大部分不进公帐,收支从不公开透明,而是暗箱操作,任其随意挥霍。陈少明违法出卖村集体土地,对土地的征用、房屋拆迁、扶贫救灾、危房改造等从不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也从不履行财务管理制度。
陈少明还“优亲厚友”,欺骗政府,欺骗群众,凡是与他沾亲带故(包括权力关系户),都能得到优先列为帮扶对象,从而得到政府的资金扶持,而真正需要扶贫的困难户却得不到救助,群众意见很大,怨声载道,但慑于陈少明的淫威敢怒不敢言。

陈少明利用职权在内湖镇东湖村“东湖山”投资建设大型养猪场,养猪场设备简陋,没有做好防污措施,导致“东湖水库”的环境受到污染,生态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取缔养猪场。

下面列举陈少明任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一、组织家族黑恶势力,充当家族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

1、陈少明亲兄弟三人,三弟陈少波是家族黑恶势力核心人物之一,是大兄陈少明黑白两道的联络人,几年前因开枪伤害他人被判无期徒刑;二弟陈少宗曾任内湖一村村民小组组长,利用其家族黑恶势力及陈少明亲兄弟关系,长期霸占村集体土地,违法将村集体土地出卖,个人独占全部款项,经常欺压百姓、殴打村民。陈少宗曾经将内湖村村民陈某艺的父亲殴打致残,事后仍然猖狂,陈某艺坚持上访投诉,最后陈少宗慑于法律的威严才与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一次性赔偿了100多万元。去年陈少宗因违法违纪行为被陆丰市纪检部门查处,现正被通缉中;

2、陈少明的堂弟陈贵存存在霸占集体和私人土地、违法卖地及行贿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陈贵存还利用家族黑恶势力非法拘禁他人以及多次聚众斗殴犯罪被陆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正在服刑中,陈少明就是陈贵存的幕后“保护伞”;

3、陈少明任职期间,内湖镇内湖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日益增多,村民人心惶惶,怨声载道。始作俑者就是陈少明的家族黑恶势力作崇,陈少明就是家族黑恶势力的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

二、以权谋私、违法卖地、行贿受贿

1、陈少明在任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弄虚作假,不择手段,大肆出卖内湖村集体土地,最为严重的是陈少明将内湖一村、四村位于内甲公路赤坣头、赤岭路口的几百亩土地违法出卖给陆丰荣邦皮革厂有限公司。出卖该片土地时,陈少明没有向上级有关部申请报告,不顾大多数村干部反对,完全不理会内湖一村、四村全体村民的反对和抗议,更谈不上考虑村民日后的生活保障,在一片反对声中陈少明还是把地卖了,并从买地老板得到了一笔“辛苦费”。

陈少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违法犯罪行为。陈少明的行为导致内湖一村、四村村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上千亩农田、耕地和果林地。为此,内湖一村、四村村民经历了长达十几年的维权、上访、投诉、控告之路,遗憾的是陈少明黑白两道的势力过于强大,上级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立案侦查,也没有妥善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目前该片土地仍然荒芜和被对方占用;

2、陈少明利用职权霸占集体土地后转卖敛财。陆丰市内湖卫生院前身是他家居所,是陈少明利用职权强占的,为了避免被有关部门查处,陈少明将房屋转卖出去,捞了一大笔钱财。

三、大肆行贿,为女儿陈某敏谋取职位

多年前,陈少明在任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利用其社会关系贿赂某位镇领导,为自已的女儿陈某敏在内湖镇政府谋求了一个公职,后来官至镇某某部门副书记(正股级)。最近,陈少明又花重金让其女儿陈某敏“高升”,当上了镇某部门副主席(副科级),此事件在内湖镇乃至陆丰市影响极坏,当地群众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大逆不道,从不孝敬父母
在内湖镇,陈少明忤逆父母已是家喻户晓,是大逆不道的反面人物,他很少赡养父母,对父母缺少关心,经常有虐待和侮辱父母行为,其父亲临终前嘱咐其他亲人,不允许陈少明为其送终。陈少明的劣行违背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和优良传统,也违背了“百善孝为先”传统美德。

五、已被撤职,尚未认罪伏法
多行不义必自毙,陈少明因严重违法违纪被陆丰市纪检部门撤销内湖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依法罢免了村委会主任,遗憾的是内湖村民多年上访、投诉陈少明违法卖地的问题仍未解决,陈少明尚未伏法,依旧耀武扬威,为非作歹。

六、培养亲信,“前仆后继”
陈少明在职时培养的亲信,现任内湖镇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辉(男、内湖村人),此人不学无术,是见风使舵爱拍马屁的小人,也是陈少明任书记时的“马仔”(本地人叫狗腿),陈少明被撤职后害怕继任者清査村委会以前的帐务,害怕其贪污公款的事情暴露,通过内湖镇某领导的特殊关系,极力将陈辉扶上内湖村党支部书记职位。对陈少明的“培养”,陈辉自然是感恩戴德,唯陈少明命令是从。而陈辉本人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比起他的“恩人”陈少明青出蓝而胜于蓝,更加的“优秀”,有内湖村村民说:“内湖村走了陈少明来了一个陈辉,就好比走了一只狼来了一只老虎,内湖村将永无光明、永无发展之日”。纯朴的内湖村人民遇上这种情况只能认命,唯有等上级有关部门开“慧眼”,干净彻底的消灭陈少明、陈辉集团。

七、转移非法所得财产,摇身一变成老板

陈少明当了多年的村干部,他把内湖村能卖的都卖了,能贪的都贪了,除了违法出卖土地,还在买卖村官、计划生育、殡葬改革、扶贪救灾、新农村建设、三农建设及水利建设等项目敛财,贪污得来的赃款除了帮助他儿子在佛山等地投资了几百万的药店外,其本人在深圳、惠州、汕尾、陆丰、内湖等地都有投资项目(包括投资废品回收公司),据陈少明身边的亲信透露,如今的陈少明已有几千万资产,富可敌“国”。

综上,陆丰市内湖镇内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少明在职期间以权谋私、违法卖地、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组织家族黑恶势力,充当家族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是铁一样的事实,希望陆丰市委市政府、陆丰市纪委监察局、陆丰市检察院、陆丰市公安局、内湖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内湖村民的举报和投诉,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陈少明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对现任内湖镇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辉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并立案侦查,一经查实,坚决严惩。

希望陆丰市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内湖镇原内湖村委会干部与陆丰荣邦皮革厂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将土地归还内湖一村、四村村民耕种,保护耕地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法律威严。


控告人:陆丰市内湖镇内湖一村、四村村民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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