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4080|回复: 1

[城区] 马宫渔民误捕上百斤大海龟,主动放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13 18: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F25C0DE-550D-45CA-BDF9-773CFABF9FB1.png

11月13日上午,马宫渔民出海时意外捕获了一只上百斤的大海龟,不过,他们并没将大海龟带回,而是把大海龟放归大海,还其自由。

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买卖、捕杀海龟属违法行为,渔民捕到海龟后要第一时间联系海洋部门进行放生。同时,希望全社会善待海洋生物,尤其是已经列为濒危物种的海洋生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汕尾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热点资讯] 广告时长“偷秒”,媒体:互联网“鬼秤”制造
[城事报料] 关于号召全市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十五运会志愿
[城事报料] 海丰一少年跆拳道闪耀全国联赛 勇夺三金一银
[城事报料] 汕尾市教育局最新通告...
[城事报料] 关于机动车达到国家 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发表于 2019-11-26 19: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