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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马宫有渔民捕到大海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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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18: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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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在马宫海域,有渔民在作业捕鱼时
误捕
一只大海龟。这只海龟背壳长约70厘米,宽约60厘米,有80斤左右。随即,渔民合力将海龟放生...
在此提醒,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买卖、捕杀海龟属违法行为,渔民捕到海龟后要第一时间联系海洋部门进行放生。同时,希望全社会善待海洋生物,尤其是已经列为濒危物种的海洋生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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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3: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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