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城事特搜 于 2020-1-26 10:03 编辑
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 情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公 告 (第1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减少公众聚集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方式。根据省、市关于 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实施严格公众聚集活动管制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落实防护措施、阻断传染源输入、降低传播风险,结合专家意见和我市实际,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全市城乡大型公众集会、聚餐活动一律暂停或取消。 2.多人参与的农村民俗活动(包括添丁酒等)一律暂停或取消。 3.地方各级政府要压实责任,加强辖区内公众聚集活动的监管,确保举办方暂停或取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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