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新闻详情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主动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市疾控、市人民医院等部门沟通对接,第一时间掌握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确保防控资金保障及时到位。截至1月31日,全市各级财政下达(含提前下达)可统筹用于疫情防控资金累计超过1亿元(其中:市级4602万元,县区5432万元),并紧急预拨医保基金周转金4100万元用于我市各定点医院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救治费用,同时提前下达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为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市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补助政策,明确对患者的救治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参与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同时,市财政部门还开通了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卫健、疾控、医院、应急等部门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实行特殊审批手续。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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